【融媒作品选粹】别因“吐槽一时爽”惹上官司
《工人日报》(2024年08月22日 0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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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派遣至一家文化公司工作的李嘉,因未与该公司谈妥离职补偿,在多个社交平台上发表指向该公司的含有侮辱性言辞的不实信息,被该公司告上法庭。法院认为,在文化公司未被认定存在违规行为且其个人并无事实依据的情况下,李嘉发布的言论构成诽谤,侵犯了文化公司的名誉权。最终,法院判决李嘉删除涉案言论,并在多个社交媒体平台向文化公司公开赔礼道歉。(本报记者 周倩)
文字整理:陈骁 实习生 贺雨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