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化品企业员工值班多次脱岗被解雇
法院认定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制度解雇程序合法
本报讯(记者王伟 通讯员蒋逸舟 曹誉匀)危化品企业员工值班期间多次脱岗,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法院判决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合法,无须支付赔偿金。
根据政策要求,危化品生产企业实行主管值班值守制度,以便及时发现并报告厂区险情。1997年进入苏州某化工有限公司工作的王某是一名值班主管。其薪资表显示,2022年5月至7月工资中包含相应夜点奖、值勤费,而其填写的2022年5月至7月5份值班记录表中的值班时间与监控记录中其实际值班在岗情况不符,存在较长时间不在值班岗位的情形。该公司征求公司工会意见后,向王某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该化工有限公司经民主程序制定的《员工手册》规定了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可予解除劳动合同的各种情形,包括伪造证明文件或捏造情节骗取假期、领取加班费、出差报支、其他补助费或津贴等。王某签收了该《员工手册》。王某经仲裁程序前置后起诉至法院,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法院认为,该化工有限公司为落实安全生产要求制定主管夜间值班值守制度符合法律规定,王某应遵照执行。王某填写值班记录表中的值班时间与公司提供的监控记录中其实际值班在岗情况不符,公司认为王某存在多次弄虚作假行为构成严重违纪因此解除劳动合同有事实依据,一审法院对其主张公司支付赔偿金的请求不予支持。王某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指出,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此外,安全生产关系到企业生产与发展,对于化工企业来说尤为重要,管理人员更应当严格遵守值班的相关规定。本案中,王某多次未按要求值班,违反公司安全生产规定,造成了安全隐患,并且王某未按要求值班却填写了值班表,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合法,无须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