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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24年08月24日 星期一

陕西推进全省医学影像学检查结果互认

《工人日报》(2024年08月24日 02版)

本报讯(记者毛浓曦 通讯员祝盼)近日,陕西省卫健委、省疾控局共同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放射防护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在保证检查质量的前提下,逐步推进全省医学影像学检查结果互认,减少受检者和患者所受医疗辐射,降低经济负担,切实保障患者、受检者、放射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健康权益。

《通知》明确,各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放射诊疗管理体系,设立医疗质量与放射防护管理委员会,鼓励各机构建立放射检查阳性率报告制度,各医疗机构不得因资料管理、转诊等原因使受检者接受不必要的重复照射。

医疗机构在对患者和受检者进行诊疗时,要准确把握放射诊疗指征,对确有必要进行放射诊疗的受检者,诊疗中要尽量使用小照射野,并对邻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或组织采取专门的屏蔽措施;对育龄妇女进行放射诊疗前,应了解月经情况,问明其是否怀孕等,排除孕期受照可能;实施放射性药物给药和放射诊疗时,应当禁止非受检者(患者)进入机房。同时,各医疗机构在健康体检过程中,要使用相对照射剂量低的检查方法,对不具有明确疾病风险指征者,不宜使用CT 检查。

《通知》还提出,放射工作人员在实施医疗照射前,应事先向受检者(或法定监护人)告知辐射对健康的影响,征得其同意后方可实施诊疗。各医疗机构要根据开展的诊疗项目,配备满足放射防护需要的个人防护用品,防护用品应平铺或悬挂,不得折叠,每年至少进行2次自检,防止因老化、断裂或损伤降低防护质量,要将患者及受检者的防护放在与放射工作人员防护同等重要的位置,切实保障放射防护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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