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法院发布12条司法措施
加强科技创新成果保护被摆在首位
《工人日报》(2024年08月29日 07版)
本报讯 (记者王伟)日前,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12条司法措施。措施明确,持续深化最严格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依法审理涉大数据、人工智能、高端芯片、量子技术、生物制造等技术领域创新成果案件,加大对关键核心技术和重点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依法制裁“专利陷阱”“专利蟑螂”等阻碍创新的不法行为,严格落实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确保权利人得到足额充分赔偿。
12条措施涉及科技创新成果保护、服务保障产业创新、护航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助推传统产业转型发展、提升司法服务企业效能等多个方面。其中,加强科技创新成果保护被摆在首位。
提升司法服务企业效能,江苏省法院将深化涉企案件繁简分流改革,建立快立快诉快审快执机制,健全涉企案件“跨域立案”、巡回审判等机制。开展全省“知产法官进百企”活动,针对性优化司法服务,推动企业合规改革。加大困境企业挽救力度,强化“多重整救治、少破产清算”理念,探索建立企业重整、和解效果跟踪反馈机制,帮助企业走出困境,探索优化传统产业领域小微企业快速挽救和退出制度机制,推动及时高效化解债务、退出市场,扩充转型发展空间。
保护科技人才创新利益,措施明确,将依法妥善处理因科技成果权属认定、权利转让、价值确定和利益分配产生的纠纷,准确界定职务发明与非职务发明的法律界限,保障职务发明人获得奖励、报酬的合法权益。妥善处理离职员工侵害商业秘密案件和竞业限制纠纷,消除对人才自主择业的不当干预,促进规范科技企业人才引进、使用与合理流动,保障科技人才各展所长和科技企业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