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取消中心城区新购住房限售政策
支持住房“以旧换新”并给予补贴
《工人日报》(2024年09月03日 04版)
本报讯(记者李国)9月1日,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调整优化房地产交易政策,中心城区取消新购住房限售,居民已出租的住房可不纳入家庭住房套数计算,支持住房“以旧换新”并给予补贴。
记者从重庆市住房城乡建委了解到,根据重庆《关于调整优化房地产交易政策的通知》,居民家庭在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只需核查家庭成员在拟购住房所在区县的住房情况。若家庭成员在拟购住房所在区县无住房,将被认定为首套房。居民将重庆市内自有存量住房盘活用作租赁住房,且取得租赁合同备案证明的,在重庆市购买住房时已出租的住房可不纳入家庭住房套数计算。
该通知规定,对2023年9月1日以来出售重庆市内自有住房,并于2024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在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以网签备案时间为准)且完成契税缴纳的,由中心城区各区政府(管委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给予每套新购住房不低于总房款0.5%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