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医疗保险与意外伤害保险相结合
青海为万名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购买保险
《工人日报》(2024年09月13日 05版)
本报讯 (记者邢生祥)针对新就业形态从业者社保覆盖不足、发生意外伤害多的职业特性,青海省总工会日前决定以“住院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暖新保”活动,为万名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赠送医疗保险,推进职工医疗互保扩面。
据悉,今年,青海省总工会安排专项经费100万元,为1万名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购买医疗保险,保费每人100元。其中,货车司机5300名、快递员2000名、外卖员1500名、网约车司机1200名。保障项目包括意外伤害、疾病医疗、意外医疗、门诊医疗等。
青海省总工会要求各级工会创新工作方式,积极开展本地区、本系统、本行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暖新保”活动,安排专项经费,为更多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购买医保。参保费可采取由市州级工会、县级工会、企业工会、职工个人协商按一定比例分担或独自承担的方式,不断提高参保率,进一步增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保险待遇方面,参保职工遭受意外伤害造成住院治疗救治的,在扣除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其他补偿型医疗保险费用后,按给付比例80%给付医疗保险金;如参保职工无基本医保则扣除免赔额100元后按给付比例60%给付医疗保险金,最高赔付2万元。
此外,参保职工因疾病住院治疗的,在扣除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其他补偿型医疗保险费用后,按给付比例80%给付医疗保险金;如参保职工无基本医保则扣除免赔额100元后按给付比例60%给付医疗保险金,最高赔付1万元。参保职工因意外或疾病在门诊治疗的,在扣除基本医疗门诊补助费用后,按给付比例80%给付医疗保险金;如参保职工无基本医保则扣除免赔额100元后按给付比例60%给付医疗保险金,最高赔付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