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审判职能 推进生态修复
《工人日报》(2024年09月19日 06版)
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以大陈岛生态修复基地为依托,积极参与“零碳海岛”建设,强化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以恢复性司法理念,为海岛区域环境综合治理提供有力司法支撑,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
椒江区人民法院与“蓝色循环”海洋塑料废弃物治理项目中的“海洋云仓”台州基地开展合作,充分发挥“诉前建议+刑事司法+生态修复”司法审判职能,在严厉打击非法捕捞水产品等海洋生态环境刑事犯罪的同时,深入推进海洋生态环境修复。
截至目前,在大陈岛海洋增殖放流十余次,累计投放鱼苗超过6000万尾。积极探索“碳汇补偿”生态修复运行机制,鼓励无法全面履行修复责任的刑事案件被告人认购公共海洋碳汇,以碳汇代偿履行修复责任。发出危废、噪声、垃圾分类等生态环境相关综合治理类司法建议书20余份,推进构建生态修复别样风景。(黄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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