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郑海宗(户籍所在浙江省青田县舒桥乡王岙村底阁路15号):本院受理原告徐秀丽与被告郑海宗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浙1121民初2566号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司法公正码告知书、互联网庭审告知书、民商事诉讼相关告知材料、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告知书、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告知审判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二个月,即视为送达。你的答辩及举证期限为30日,自送达之日起计算。本院决定本案于2024年12月26日上午9时在油竹法庭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
招租公告
南昌市印刷五厂店面招租:东湖区半步街21号三楼,面积:205㎡。
联系电话:13970887533(万)。
监督电话:0791-86709226。
注销公告
上饶市信州区起点艺术培训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361102MJD2784518)。拟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请相关债权、债务人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30日内向本清算组申报债权债务。于公告之日起30日后仍未前来申报债权债务的视为放弃。
上饶市信州区起点艺术培训中心
2024年9月24日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4)苏0411民初2565号
魏国益:本院受理原告林文水与被告朱国云、魏国益买卖合同纠纷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0411民初2565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肥西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4)皖0123民初6218号
郑永芝:本院受理原告合肥下塘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诉你及被告汪洋、苏延、代智、佘凤玲、余洋、程培,第三人安徽济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股东损害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2024年11月14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4)皖0208民初1000号
邓招兴:本院受理原告周西昶与被告邓招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判决如下:一、邓招兴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周西昶借款本金3万元,并支付该款自2024年5月10日起至借款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逾期利息;二、驳回周西昶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26元,由周西昶负担76元,邓招兴负担550元。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从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送达公告
刘洪臣:本委受理五矿物业服务(营口)有限公司(公司原名称:营口五矿悦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你方《物业合同》纠纷一案[营仲裁字(2024)第66号],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裁决书,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地址:营口市站前区学府路101号 电话:0417-2990803)领取该裁决书,期满未取,视为送达。
营口仲裁委员会
2024年9月24日
公 告
杭州腾豪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魏杰诉你单位关于劳动报酬等争议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浙杭滨江劳人仲案(2024)3173号裁决书。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委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87号。联系电话:0571-89520795。
杭州高新开发区
(滨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9月24日
公 告
杭州腾豪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吴梦倩诉你单位关于劳动报酬等争议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浙杭滨江劳人仲案(2024)3153号裁决书。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委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87号。联系电话:0571-89520795。
杭州高新开发区
(滨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9月24日
公 告
杭州锦钰传媒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陈俊宇诉你单位关于劳动报酬等争议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浙杭滨江劳人仲案(2024)4578号裁决书。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委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87号。联系电话:0571-89520795。
杭州高新开发区
(滨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9月24日
公 告
杭州良品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郭小甜诉你单位关于劳动报酬等争议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浙杭滨江劳人仲案(2023)5382号裁决书。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委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87号。联系电话:0571-89520795。
杭州高新开发区
(滨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9月24日
公 告
杭州江弘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陈龙等3人诉你单位[浙杭滨江劳人仲案(2024)5527-5529号]关于劳动报酬等争议三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等。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4年11月21日15时在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87号仲裁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联系电话:0571-89520795。
杭州高新开发区
(滨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9月24日
公 告
亿捷(杭州)自有资金投资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陈鹏华等3人诉你单位[浙杭滨江劳人仲案(2024)5470-5472号]关于劳动报酬等争议三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等。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4年11月26日15时在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87号仲裁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联系电话:0571-89520795。
杭州高新开发区
(滨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9月24日
公 告
杭州奶农乳业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程景乡等2人诉你单位[浙杭滨江劳人仲案(2024)7524-7525号]关于劳动报酬等争议二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等。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4年11月28日15时在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87号仲裁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联系电话:0571-89520795。
杭州高新开发区
(滨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9月24日
公 告
杭州夕禾文化创意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赵甜杰诉你单位关于劳动报酬等争议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浙杭滨江劳人仲案(2024)3998号裁决书。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委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87号。联系电话:0571-89520795。
杭州高新开发区
(滨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9月24日
登报电话:132567205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