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观潮】乐见监督触角向企业内部延伸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 财政部关于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内部举报人举报实施奖励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发布。《公告》指出,经查证属实,负责调查处理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作出最终处理决定后,对符合奖励条件的内部举报人应当予以奖励。
为了保障食品安全,有关部门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食品安全总体形势稳定向好。然而,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众多,违法行为隐蔽性强,单靠监管部门有限的执法队伍,恐怕难以及时发现违法行为。因此,必须调动各方面力量广泛参与,鼓励知情人举报违法违规线索,以便及时发现、查处问题。
早在2018年,上海就探索建立鼓励外卖小哥作为“吹哨人”的内部举报人制度,让平台骑手成为整治网络餐饮无证照经营的生力军。最近,沈阳等多地也启动“随手拍”活动,鼓励外卖骑手在日常配送中反映餐饮店卫生等风险隐患问题。
如今,两部门出台《公告》,在更大范围内推行“吹哨人”制度,明确对符合奖励条件的内部举报人予以奖励,并提出加强对内部举报人个人信息的保护。既鼓励又保护,这无疑为心存正义、想举报违法行为的“内部人”吃下了定心丸。这一制度可以将监督的触角延伸至企业内部,不仅能够大幅降低监管成本,还可以提高监管的效率和精准度,构筑起更加严密的食品安全防线。
事实上,不只在食品生产经营领域,在安全生产、资本市场等领域,也鼓励“吹哨人”制度。今年8月,应急管理部相关负责人在解读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时表示,2025年年底前,生产经营单位将全面建立实施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在资本市场领域,今年6月,中国证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证监会正在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构建综合惩防体系,强化穿透式监管,鼓励“吹哨人”举报,压实投行审计等中介机构的“看门人”责任。
好制度要发挥作用,关键在落实。因此,有关部门既要对内部举报人属实的举报及时兑现奖励,并保护好他们的隐私,又要防止个别举报人弄虚作假危害企业利益。为此,《公告》也提出,内部举报人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提供虚假、伪造证据,谎报案情、干扰办案。对伪造材料、隐瞒事实等恶意举报或者弄虚作假骗取奖励资金的,将严格处理。
内部举报人制度的实施,彰显了政府部门对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的高度重视、对问题零容忍的决心,这是对不良企业的有力震慑。企业应敬畏法律红线、守牢诚信底线,切莫为了一时利益而做出违法违规之举,牺牲了未来的发展和长远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