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总发挥“一函两书”作用维护快递员合法权益
60多家快递企业职工工伤保险缺失的漏洞“堵”上了
本报讯 (记者邢生祥) 近日,针对全省60余家快递企业存在断缴或未缴纳职工工伤保险的情况,青海省总工会运用“一函两书”督促快递企业规范用工,维护快递行业职工合法权益。截至目前,全省断缴、漏缴职工工伤保险的53户企业已正常缴费,未参加工伤保险的13户企业已于8月底全部登记参保。
根据相关规定,快递企业及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的基层快递网点应依法与快递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各项社会保险。用工灵活、流动性大的基层快递网点可优先参加工伤保险。
今年以来,青海省总大力推进“一函两书”制度,将其纳入工会与人社、法院、检察院等单位协作联动机制。针对当前职工普遍关心的欠薪、欠保等问题,青海工会对用人单位贯彻实施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月下旬,青海省总与青海省人民检察院、省社保局、省邮政管理局等多部门协作,对全省范围内快递企业购买工伤保险情况进行数据比对,并向部分快递员调查核实后发现,西宁市、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玉树藏族自治州、果洛藏族自治州等地60余家快递企业存在断缴或未缴纳职工工伤保险的现象,给快递员带来较大风险和隐患。
为维护快递员合法权益,在与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建立“一函两书”协作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部门联动机制的基础上,青海省总联合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部门深入快递企业调查走访、召开磋商会议,掌握了全省快递员的工作状况以及工伤保险缺失的实际情况。
找准问题症结后,青海省总配合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及时立案,在扎实的证据基础上,联合向青海省人社厅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核查全省范围内已取得邮政管理部门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具备用人单位主体资格的基层快递网点购买工伤保险的情况,督促未缴纳工伤保险的快递企业依法购买工伤保险,保障快递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体的合法权益。
青海省人社厅收到检察建议后,会同青海省邮政管理局,分别向社保经办机构和邮政管理局下发核查通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基层快递网点未参加工伤保险问题排查工作,并建立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作会商机制,通过与企业沟通协调、宣传法律法规等措施,督促企业落实整改。
据悉,此次青海省总运用“一函两书”办理全省首例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工伤保险公益诉讼案,解决了60余家快递企业存在断缴或未缴纳职工工伤保险的问题,堵住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缺失工伤保险的漏洞,切实维护了快递小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