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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24年09月30日 星期一

重庆万州区总联合多部门开展劳动法律监督,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

“一函两书”为“她”撑腰

本报记者 黄仕强
《工人日报》(2024年09月30日 04版)

“真的非常感谢区总工会和司法部门的帮助,是他们维护了我的合法权益。”近日,阳光透过稀薄的云层,洒在宗艳(化名)略显疲惫却洋溢着笑容的脸上。刚刚收到经济补偿金的她,站在重庆市万州区总工会的门前,话语中透露出几分激动,几分释然。

据了解,今年初,宗艳入职该区某企业,并签订了劳动合同,双方约定试用期为6个月。工作3个月后,宗艳发现自己怀孕,并将这一情况告知公司。等到试用期结束时,公司向她发出了《试用期不符合录用通知书》,通知其解除劳动合同,并拒绝给予经济补偿。

“我在试用期间各项考核都达标,甚至超出预期。我知道,公司不予录用的真正原因是我怀孕。”回忆起那段日子,宗艳眼中闪过一丝委屈与无奈。她与公司多次沟通,但都无果而终。

就在宗艳倍感委屈又手足无措之际,她在网上了解到万州区总“工会+法院+检察院+人社+司法”群众性劳动争议化解机制,协同推进“一函两书”工作的信息。“我找到区总工会,工会了解情况后,立即派工会援助律师帮助我。”最终,在万州区总工会、区法院的调解下,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关系,公司支付给宗艳一笔合理的经济补偿。

以本案为契机,万州区总向该公司发出了《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建议书》,并对辖区企业进行了集中摸排,不仅要求相关企业立即纠正违法行为,还督促各企业建立健全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制度。

万州区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王莉介绍,区总一方面依托“工会+N”联动机制,用好“公检法司”专业资源和工作优势,通过及时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定期研判女职工维权典型案例等方式,推动建立多元主体协同维护女职工权益的工作格局;另一方面,建立女性调解援助专业团队,对涉及女职工权益争议的诉求或案件优先指派工会专业化女律师受理,并注重案前调解,通过现场调查、召开协调会等方式,查明案件事实,督促企业依法履职。

据了解,此前,万州区法院向区总工会同步了“辖区某分公司总经理黄某因骚扰女下属被辞退,黄某向公司索要赔偿金”的信息,区总工会针对该企业未落实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款及未预防、制止女职工被性骚扰的情况,及时发出了《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就完善女职工特殊劳动保障制度、出台合理措施预防和制止性骚扰发生作出提示。

为畅通女职工维权渠道,万州区总还延伸12351工会服务职工热线,并在各职工服务网点职工“意见箱”中开设女职工维权窗口。同时,针对女职工特殊权益,将监督关口前移,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跟踪,排查化解风险隐患,重点针对女职工劳动保护,及时提醒企业纠正违法用工行为,特别注重怀孕女职工在试用期间的就业权保障、生育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的特殊权益保障等4期保护,以及职场性骚扰的预防和制止问题。

“我们希望通过这些努力,能够营造一个更加公平、和谐、健康的职场环境,让每一位女职工都能在工作中感受到尊重与关怀。”王莉表示,万州区总将继续深化“工会+N”联动解纷机制,整合法院、检察院、人社局及司法局等各方力量,用好“一函两书”,做实做细法律监督,共同为女职工撑起“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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