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规范商会协会负责人审核管理
《工人日报》(2024年10月09日 04版)
本报讯 (记者邢生祥)近日,青海省委社会工作部、省委两新工委出台《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人选审核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严格政治标准、规范人选审核、强化监督管理,持续推进全省性行业商会协会健康有序发展。
根据《办法》,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在成立登记、换届选举、届中调整时,拟担任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和秘书长等职务人员为审核对象,拟任负责人人选应进行审核,未经审核或者未通过审核的负责人人选,不得履行民主选举、聘任等程序。《办法》还规定了拟任负责人人选必须满足的基本条件和不得作为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人选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