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4)苏1112民初2159号
江苏帆欣门窗科技有限公司、王美霞:原告镇江市鸿运玻璃制品有限公司与被告江苏帆欣门窗科技有限公司、王美霞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2024)苏1112民初215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天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同时交纳相应的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4)苏1112民初2507号
汤华:本院受理原告陆小斌与被告汤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因用尽方式仍无法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证据副本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4)苏0411民特36号
本院于2024年6月7日立案受理周俊申请宣告周国民失踪一案。申请人周俊称,其父周国民于2022年2月8日离家出走,至今下落不明,身高175cm,出走时77周岁,体重 80kg,精神状态正常,曾患有结肠癌。下落不明人周国民应当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本院申报其居住或生活的具体地址、联系方式。逾期不申报的,下落不明人周国民将被宣告失踪。凡知悉下落不明人周国民当前生存状况、居住地址或联系方式的人,应当在本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将知悉的情况报告本院。
债权转让通知书
四川金美达瓷业有限公司、四川夹江宏发瓷业有限公司、李勇刚、赵江琼、李梽炜、赵勇刚、四川夹江珂炜贸易有限公司、夹江县珂威贸易有限公司: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夹江支行已于2024年9月29日将基于夹江县人民法院(2022)川1126民初174号《民事调解书》享有的债权及担保权利转让给威远盛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请你们向威远盛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履行(2022)川1126民初174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
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夹江支行
2024年10月17日
债权转让通知书
峨眉山市汇祥商贸有限公司、彭启动、徐成阳、刘浩、张婉贞: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峨眉山市支行已于2024年9月30日将基于峨眉山市人民法院(2020)川1181民初741号《民事判决书》享有的债权及担保权利转让给隆昌晨兴商贸有限公司,请你们向隆昌晨兴商贸有限公司履行(2020)川1181民初741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
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峨眉山市支行
2024年10月17日
债权转让通知书
四川九立建筑有限公司、四川万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杨海毅、杨任飞: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峨眉山市支行已于2024年9月30日将基于峨眉山市人民法院(2017)川1181民初112号《民事判决书》享有的债权及担保权利转让给厦门象屿资产管运营有限公司,请你们向厦门象屿资产管运营有限公司履行(2017)川1181民初112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
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峨眉山市支行
2024年10月17日
债权转让通知书
乐山市志盛建材有限公司、颜志平、黄伯林、董学海: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湾支行已于2024年9月29日将基于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法院(2017)川1111民初658号《民事判决书》和《裁定书》享有的债权及担保权利转让给威远盛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请你们向威远盛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履行(2017)川1111民初658号《民事判决书》和《裁定书》确定的义务。
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湾支行
2024年10月17日
债权转让通知书
乐山市武康贸易有限公司、应志勇、田淑钦: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湾支行已于2024年9月29日将基于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法院(2022)川1111民初94号《民事调解书》享有的债权及担保权利转让给威远盛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请你们向威远盛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履行(2022)川1111民初94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
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湾支行
2024年10月17日
公 告
十堰华德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十堰大汉机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申请人汪传新与你单位劳动争议案(十劳人仲案字〔2024〕30号),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应申请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请于2024年11月25日上午9时到十堰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地址: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柳林路48号)八楼二庭参加仲裁庭审,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缺席裁决。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十堰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10月17日
公 告
芜湖富创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本委受理李汉江诉你公司劳动人事争议一案(皖芜无劳人仲案〔2024〕495号),因与你公司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的十日内,并定于2024年11月27日9时在无为市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四楼无为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开庭,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依法缺席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期限为开庭后15日内,逾期不领视为送达。
无为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10月17日
公 告
成都市旻洋网络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本委依法受理郭婉吟、杨琴诉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及仲裁申请书副本,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4年11月25日下午2时30分在本委仲裁庭(德阳市天山南路108号劳动大厦二楼206室)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
德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10月17日
公 告
杭州玺堃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王荣诉你单位关于劳动报酬等争议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浙杭滨江劳人仲案(2024)4470号裁决书。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委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87号。联系电话:0571-89520795。
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10月17日
公 告
杭州墨毅文化艺术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吴晓冰诉你单位关于劳动报酬等争议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浙杭滨江劳人仲案(2024)4453号裁决书。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委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87号。联系电话:0571-89520795。
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10月17日
道歉信
我叫徐玉莲,身份证号码3401211971****7704。2022年2月到5月期间,我在售卖卤菜的卤汤过程中添加了有毒有害罂粟壳,充分认识了该行为的危害性,现赔礼道歉,下不为例。
注销公告
本溪市明山区新星幼儿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2105040927208725)拟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请相关债权、债务人、会员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逾期视为放弃债权。
本溪市明山区新星幼儿园
2024年10月17日
登报电话:132567205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