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叶建来(户籍地浙江省青田县船寮镇洪庵村大路岩20号):本院受理原告胡德海与被告叶建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浙1121民初238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青田法院船寮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履行须知、移送执行风险告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4)苏0411民初8664号
房文化:本院受理原告胡明亮诉被告房文化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简转普口头裁定及独任审理告知书、开庭传票等相关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3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4)苏1112民初1765号
黄礼琴:本院受理的原告吴军诉被告黄礼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1112民初176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被告黄礼琴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吴军借款本金7000元及逾期利息;二、驳回原告吴军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0元,保全费100元,公告费600元,合计750元,由被告黄礼琴负担。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 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同时缴纳相应的上诉案件受理费,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4)苏1112民初2315号
史盛刚:本院受理的原告李明辉诉被告史盛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1112民初231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被告史盛刚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李明辉借款10000元及逾期还款利息。案件受理费25元,公告费 300 元,合计325元,由被告史盛刚负担。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同时缴纳相应的上诉案件受理费,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公告
卞广银:本院受理原告朱志华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1112民初3060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公 告
2024年10月15日,我局行政执法人员会同有关部门人员在车牌号(前皖KM6206、后皖CGT95挂)红色车头重型半挂牵引车上依法查获非法运输卷烟的玖佰伍拾条卷烟依法予以先行登记保存。请物主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金溪县烟草专卖局(地址:金溪县秀谷镇秀谷中大道151号,联系电话:0794-5292688) 接受调查处理。逾期我局将依法对上述卷烟作出处理。
江西省抚州市金溪县烟草专卖局
2024年10月19日
公 告
南昌县鹿春堂奶茶店:本委受理樊敏、肖梦颖、付羽欣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南劳人仲案字 (2024)第989、1003、1109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答辩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定于2024年11月28日9时30分在本委仲裁庭开庭审理,庭设南昌县莲塘镇澄湖中路126-2号南昌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二楼,联系电话:0791-85712192。请见报后到南昌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二楼领取答辩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否则,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请准时出席,若未出席,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
南昌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10月19日
公 告
马鞍山市花山区文阳建材商行:因陶雪平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陶雪平因工负伤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编号:20241632)。经鉴定,陶雪平劳动功能障碍程度鉴定为九级。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本级鉴定结论不服,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依法向安徽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马鞍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4年10月19日
公 告
被申请人谢副星:本委受理了申请人李龙与你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无法联系,本委现向你公告送达答辩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娄底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仲裁庭及仲裁员选定书、仲裁员名册、仲裁须知。请你自本公告发布后40日(含答辩期10日)内向本委提交答辩书、选定仲裁庭的组庭方式以及仲裁员。逾期未提交上述材料,本委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指定罗文为独任仲裁员审理本案。开庭时间:2024年12月16日上午9时。开庭地点: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福星路900号310室开庭审理。本公告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娄底仲裁委员会
2024年10月19日
公 告
芜湖正联汽车部件有限公司:2024年6月27日,李光英以你公司为用人单位向我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自述2023年11月11日在你公司工作时不慎受伤。本局于2024年7月2日依法受理该申请,2024年8月31日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如你公司对本决定不服,可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当涂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依法向当涂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马鞍山(当涂)认定04346820240170号工伤认定决定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当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19日
先行处置公告
2024年10月10日,江西省抚州市资溪县公安局接到举报,反映车牌号为浙 A58E95浅蓝色车头中通冷链厢式货车运输的冷冻食品涉嫌无相关合法手续并驶入我县境内服务区。资溪县公安局与我局执法人员将车牌号为浙 A58E95浅蓝色车头中通冷链厢式货车运输的250箱牛肚和牛副等冰冻牛肉制品暂扣至江西美意滋食品有限公司冷库内。2024年10月11日,资溪县公安局将该条线索移送给我局做进一步调查处理。因一直无法联系上上述货物货主,致使上述物品无法确认所有权人。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三款“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容易损毁、灭失、变质、保管困难或者保管费用过高、季市性商品等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在确定为罚没财物前,经权利人同意或者申请,并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在采取相关措施留存证据后,可以依法先行处置;权利人不明确的,可以依法公告,公告期满后仍没有权利人同意或者申请的,可以依法先行处置,先行处置所得款项按照涉案现金管理”的规定,请上述物品的所有权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与资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进行认领,并接受调查处理。逾期无人认领的,本局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联系人:魏先生
联系地址:江西省资溪县建设中路43号
联系方式:0794-5799951
资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19日
北京福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本委受理朱胜禹请求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京延劳人仲字〔2024〕第1200号),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出庭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此案定于2024年12月4日下午13时30分在北京市延庆区高塔路57号本委第三仲裁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委将依法作缺席裁决。
北京市延庆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通 知
谢翠丽、包慧娟、燕卫东股东:现通知您三位股东于2024年11月4日在唐山市光成商贸有限公司会议室参加唐山市光成商贸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注销的股东会决议。特此通知。
唐山市光成商贸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