汲取“臭肉事件”教训,把“校园餐”办成良心餐
据10月20日《昆明日报》报道,10月19日,针对网上反映的云南昆明市官渡区长丰学校食品安全问题,官渡区联合调查组发布通报称,该批次鲜猪肉片因运输及存储不当导致变质变臭,判定为不合格;学校对食堂承包经营企业的经营资质审查及管理不到位,已对学校、涉事企业、相关责任单位和干部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至此,引发全网关注的“臭肉事件”暂告一段落,而如何汲取教训、压实责任、健全机制,真正把“校园餐”办成放心餐、良心餐,恐怕不是一地一校之事。
事发前已有家长多次向老师反映食堂饭菜有问题、事后交涉过程中校方避重就轻、食堂承包企业没有餐饮服务资质……“臭肉事件”表面看是鲜猪肉在运输和存储过程中出了问题,实质上是学校管理混乱、企业责任缺失的必然结果。家长“良心何在”的质问,可谓振聋发聩。
校园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万千家庭的幸福和社会稳定。但近年来,校园食品安全事件时有发生,背后原因说到底都是底线失守。
把“校园餐”办成良心餐,首先需要强化学校的主体责任。校长作为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切实加强对食堂承包经营企业的监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堂承包企业必须依法依规经营,严格遵守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进货查验和食品贮存管理;相关部门要加强监管力度,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校园食品安全,还离不开社会监督。《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提出,中小学、幼儿园应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应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有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家长陪餐制度”。鉴于一些学校的校长陪餐制流于形式,推广实施家长陪餐制度就很有必要,可现实中一些学校或因条件不够,或因学校本身不积极、有顾虑,家长陪餐制并未很好地落实。实施这一制度固然会增加管理成本和难度,但相比校长,家长更会站在确保孩子舌尖安全的角度,认真检查监督学校食品采购和操作烹饪情况,进而倒逼学校和相关企业尽到责任。此外,还可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进一步推进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努力实现全方位、全时段监管。
“良心”校园餐靠自觉更靠监督,期待各方多管齐下,更好守护校园餐饮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