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娱乐

工人日报 2024年10月25日 星期一

公告专栏

《工人日报》(2024年10月25日 06版)

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徐玉平(户籍地浙江省青田县船寮镇徐岙村前街5号):本院受理原告彭文飞诉被告徐玉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浙1121民初2810号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送达后的15日内,逾期不提交证据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院决定于2024年12月25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船寮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青田米恋帛服饰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高湖镇徐岸工业园区1号301室):本院受理原告浙江合家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诉被告青田米恋帛服饰有限公司物业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浙1121民初2638号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送达后的15日内,逾期不提交证据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院决定于2024年12月26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船寮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夏毅军(浙江省青田县三溪口街道仁川村平安路30号):本院受理原告黄伟芬与被告夏毅军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浙1121民初2980号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民商事诉讼相关告知材料、司法公正码告知书、互联网庭审告知书、诉状和证据副本和开庭传票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的答辩及举证期限为15日,自送达之日起计算。本院决定本案于2024年12月13日下午15时在油竹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

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刘荣杰(户籍地浙江省青田县章旦乡双垟村外寮13-1号):本院受理原告陈苏珍与被告刘荣杰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浙1121民初2954号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民商事诉讼相关告知材料、司法公正码告知书、互联网庭审告知书、诉状和证据副本和开庭传票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的答辩及举证期限为15日,自送达之日起计算。本院决定本案于2024年12月12日下午15时在油竹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

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张慈美(浙江省青田县海口镇望江路26号)、王超(浙江省青田县高市乡安庆路13号):本院受理原告石苏华与被告张慈美、王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浙1121民初2933号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民商事诉讼相关告知材料、司法公正码告知书、互联网庭审告知书、诉状和证据副本和开庭传票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的答辩及举证期限为15日,自送达之日起计算。本院决定本案于2024年12月13日上午9时30分在油竹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

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邵正民(户籍地浙江省青田县山口镇爱国路77号):本院受理原告伍林志、伍勇平、伍宙、陈布妹与被告吴丽菊、邵正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浙1121民初1414号民事判决书、诉讼费结算通知书、移送执行风险告知书。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云南省龙陵县人民法院公告

张定:本院受理杨金满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云0523民初62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法定休假日顺延)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公告

闫鹏:本院受理原告印霞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举证通知、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速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3)苏1112民初3448号之二

徐长山、上海滨皓实业有限公司、宋自力:上诉人沈中军对本院(2023)苏1112民初3448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法院公告

李仕刚、米磊、杨芳、罗英: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巴中大秦巴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四川大建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送达(2024)川1902执异118号裁定书。追加第三人李仕刚、米磊、杨芳、罗英、石寒夫为(2023)川1902执恢1663号案件的被执行人。自本裁定生效之日起,被执行人李仕刚、米磊、罗英、杨芳、石寒夫分别在100万元、25万元、100万元、50万元、225万元范围内向申请执行人巴中大秦巴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履行(2020)川1902民初5967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给付义务。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法院公告

南充市高坪区小龙镇宇通水泥制品管道厂、李刚: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南充市高坪区小龙镇宇通水泥制品管道厂与被执行人四川奥霖菲实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送达(2024)川1902执异131号裁定书。追加第三人熊新兵、李刚为(2019)川1902执901号案件的被执行人。自本裁定生效之日起,被执行人熊新兵、李刚分别在3600万元、400万元范围内向申请执行人南充市高坪区小龙镇宇通水泥制品管道厂履行(2018)川1902民初2115号民事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公 告

湖北弘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申请人高传芬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张劳人仲裁字〔2024〕121号裁决书,自公告期满30日即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本委地址: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工业新区建设大道27号,高端装备工业园研发中心807室,联系电话:0719-8525659。

十堰市张湾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10月25日

儋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天津创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我局已经受理张勇与你公司工伤认定申请一案(受理编号:2024274号)。因《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文书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与我局(海南省儋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科605室,联系电话:0898-23837209)联系,并领取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逾期未领取视为送达。如不按时领取,本局将根据有关规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债权转让通知书

四川省晟世源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根据我行与威远盛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我行已将对四川省晟世源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的全部债权(其中:本金30万元、利息5.6362万元、其他费用0.6078万元,合计36.244万元【截至2024年9月9日】)依法转让给威远盛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包括我行对你公司及担保人和相关义务人享有上述贷款本息等债权)。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特通知你公司及担保人和相关义务人,请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立即向债权受让人威远盛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履行上述借款本息还款义务。

威远盛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行

2024年10月25日

登报电话:13256720570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151598 |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 2008-2021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