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杨贵巧(户籍地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高家镇湖仁村尖竹桥027号):本院受理原告陈永丰与被告杨贵巧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浙1121民初2755号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司法公正在线告知书、民商事诉讼一审相关告知材料、诉状及证据副本、简转普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期限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送达后的15日内,逾期不提交证据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院决定于2024年12月13日10时在腊口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杨祖灵(户籍地浙江省青田县高市乡东源口村71号):本院受理原告李创裕与被告杨祖灵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浙1121民初2909号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司法公正码、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告知审判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送达后的15日内,逾期不提交证据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院决定于2024年12月13日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船寮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董新装(户籍地安徽省宿州市萧县龙城镇凤山路文化路西八巷10号):本院受理原告丽水德盛包装有限公司诉被告董新装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浙1121民初2817号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送达后的15日内,逾期不提交证据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院决定于2024年12月25日下午15时在本院船寮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4)苏1112民初1682号
卜建国:本院受理的原告张新暖诉被告卜建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1112民初168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被告卜建国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张新暖借款本金及利息合计157137元。案件受理费3443元,公告费600元,合计4043元,由被告卜建国负担。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同时缴纳相应的上诉案件受理费,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公告
常州常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句容市欣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简转普)、开庭传票、证据材料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4)苏0411民初6151号
冯瑶:本院受理原告韩碧成诉被告冯瑶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0411民初 6151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4)苏0411民初6010号
邓超:本院受理原告戴福祥诉被告邓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0411民初6010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4)苏0411民初11108号
徐秋燕:本院受理原告常州亿丰玻璃有限公司与被告徐秋燕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本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2024年12月26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十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4)苏0411民初10991号
毛振:本院受理原告刘金宝诉被告毛振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转换程序口头裁定及独任审理告知书、开庭传票等相关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4)苏0411民初9821号
朱大帅:本院受理原告李月云诉被告朱大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民事裁定书、财产控制情况告知表、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简转普口头裁定及独任审理告知书、开庭传票等相关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3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四川省合江县人民法院公告
梅芯雨:本院受理的(2024)川0522民初3926号原告杨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梅芯雨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杨尉借款本金100000元,并从2022年11月16日起至借款还清为止以尚欠借款本金为基数按月利率1%计付利息。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本判决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公 告
杭州茂铭服装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朱涛诉你单位关于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等争议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浙杭滨江劳人仲案(2024)4590号裁决书。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委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87号。联系电话:0571-89520795。
杭州高新开发区
(滨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10月27日
公 告
学到老活到老(杭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苏盼等2人诉你单位[浙杭滨江劳人仲案(2024)2922-2923号]关于劳动报酬等争议2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等。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4年12月26日15时在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87号仲裁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联系电话:0571-89520795。
杭州高新开发区
(滨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10月27日
公 告
杭州市滨江区特色面馆:本委已受理李彦飞等2人诉你单位[浙杭滨江劳人仲案(2024)7741-7742号]关于劳动报酬等争议二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等。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4年12月25日15时在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87二号仲裁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联系电话:0571-89520795。
杭州高新开发区
(滨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