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北京嘉豪速达物流有限公司:本委受理刘海鑫、孔德安请求你单位劳动争议案件(京延劳人仲字〔2024〕第1219号、第1226号),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出庭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此案定于2024年12月26日下午13时30分在北京市延庆区高塔街57号本委第四仲裁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委将依法作缺席裁决。
北京市延庆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汉滨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江苏昊锦通信服务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991MACX2NKY8J):本委受理王军诉你单位经济补偿金争议一案,经过多次电话联系和邮寄送达无果。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汉劳人仲案字〔2024〕119号《裁决书》,裁决结果如下:一、由被申请人支付拖欠申请人的2023年10月的工资297.5元;二、由被申请人支付拖欠申请人的2023年11月的工资210.5元;三、由被申请人支付拖欠申请人2024年4月的工资3500元;四、由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4年5月的工资1462.5元;五、由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经济补偿金3500元;六、以上合计8970.5元(大写:捌仟玖佰柒拾圆伍角整),自本裁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由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完毕;七、由被申请人为申请人办理2024年1月至2024年5月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补缴手续,能否补缴、补缴方式、数额和比例应依各具体社保经办机构核定为准。限你单位自发出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自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特此公告。
安康市汉滨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4)豫0402民初1850号
徐晶晶:本院受理原告薛南南诉被告徐晶晶、平顶山市建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豫0402民初185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速裁团队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对本判决不服的,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三日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4)豫0402民初4600号
冷军:本院受理原告刘新霞诉被告冷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豫0402民初460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速裁团队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对本判决不服的,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三日
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4)浙1081破2号
2023年12月29日,本院根据温岭方圆鞋材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台州市恒奕鞋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查明,经台州市恒奕鞋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审核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确认无异议债权总额为5272853.22元。经管理人调查,截至2024年6月13日,台州市恒奕鞋业有限公司名下主要财产为一批机械设备,价值461087元,以及银行存款11902.18元,共计472989.18元。台州市恒奕鞋业有限公司财产已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本案审理期间,无人提出重整或和解申请。本院认为,台州市恒奕鞋业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亦无任何主体提出重整、和解要求,符合宣告破产的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四十三条第四款、第一百零七条第一款之规定,本院于2024年6月19日裁定宣告台州市恒奕鞋业有限公司破产。特此公告。
福建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温州市勇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申请人石栩杨、廖玮玮与被申请人温州市勇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劳动报酬争议一案(闽劳人仲案字(2024)第498号、闽劳人仲案字(2024)第499号),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仲裁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参加仲裁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委领取上述仲裁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答辩期满后第一个工作日上午9时00分在本委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本委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大路36号福建人才大厦2楼
联系电话:0591-87577290
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4)鲁1311民初6342号
张美华、华嘉能源(北京)有限公司、杭州杰峰毛绒制品有限公司、山东裕佳天然气能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杨永早诉你(公司)与钟瑛、任刚、闫怀义、白永胜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24)鲁1311民初634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册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三日
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4)鲁1311民初7481号
马继超:本院受理原告李柯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鲁1311民初748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册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三日
金昌市金川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甘肃星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委依法受理的申请人高银胜诉你公司劳动争议仲裁案件。你公司作为本案的被申请人,本委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仲裁裁决书,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金区劳仲案字﹝2024﹞第69号仲裁裁决书。限你公司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委领取上述仲裁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仲裁裁决书领取地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城乡劳务服务中心三楼,联系电话:0935-8210532。特此公告。
金昌市金川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11月13日
强制清算债权申报
2024年10月30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4)渝05清申16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对重庆长发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发实业公司”)的强制清算申请。2024年11月5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4)渝05强清166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市炜衡(重庆)律师事务所组成重庆长发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现请长发实业公司的相关债权人于2024年1月6日前,向长发实业公司清算组(通信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西湖支路2号精信中心B塔3A层;联系人:吕律师13527375212)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重庆长发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
2024年11月13日
通 知
谢翠丽、包慧娟、燕卫东股东:现通知您三位股东于2024年11月29日或者30日在唐山市光成商贸有限公司会议室参加唐山市光成商贸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注销的股东会决议。特此通知。
唐山市光成商贸有限公司
以下证件挂失
宋海玉遗失梁山锦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开具的租赁保证金收据1份,收据号:0065209、金额:6128元,特此声明原收据作废,该收据所产生的任何权责均与贵公司无关。
刁美玲遗失梁山锦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开具的租赁保证金收据1份,收据号:0059878、金额:7193元,特此声明原收据作废,该收据所产生的任何权责均与贵公司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