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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24年11月20日 星期一

重塑“个转企”模式,为市场注入更多活力

胡建兵
《工人日报》(2024年11月20日 05版)

近日,福建省市场监管局联合16个部门共同出台《支持“个转企”工作指导意见》,从优化登记注册流程,保障转型衔接顺畅,强化税费政策支持,加大金融扶持力度,优化不动产登记、社保和公积金服务等五个方面提出14条服务举措,重塑了“个转企”的办理模式,除允许个体户通过注销新设方式转型外,还支持个体户采用“直接变更登记”的方式转型升级为企业。(见11月15日《泉州晚报》)

“个转企”简单理解就是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在我国市场欣欣向荣的当下,不少个体工商户的规模、经济实力已经实现跃升,具备了企业的发展特征和前景。为了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经济健康发展,维护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稳定和扩大城乡就业,国务院于2022年颁布施行了《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其中明确,个体工商户可以自愿变更经营者或者转型为企业。变更经营者的,可以直接向市场主体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涉及有关行政许可的,行政许可部门应当简化手续,依法为个体工商户提供便利。该条例为“个转企”按下了转型“加速键”。

以往办理“个转企”,很多地方要求先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办理注销,再办理转型后的企业营业执照设立登记,手续繁琐。福建此番重塑“个转企”办理模式,不仅可以清楚地体现原个体户与企业的关联性,还可延续原个体户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开业日期等信息,并能继续使用原个体户对公账号和征信记录,原个体户的行政许可、荣誉、知识产权也可以得到延续或变更,最大程度地帮助“个转企”企业延续品牌优势、竞争优势、发展优势。

“个转企”不仅是个体工商户“名”的更改,也是市场主体自身转型升级、成长壮大的体现,还收获了更具优势的经营机遇和市场环境,带来更多“实”的变化。比如,有助于小微市场主体做大做强,拓展其生存和发展空间,带动就业、拉动地区经济发展。按照规定,一个个体户只能有一个经营场所,转为企业后则可以开办连锁店或加盟店;税务、收支等资金管理及人员管理将更加规范;投资主体更加灵活,可以增加、变更股东和出资人;企业的经营形式和管理模式可以提高融资能力,会比个体户更容易获得贷款和资金支持;在经营、商业信用、品牌效应等更具备竞争优势。

目前,全国各地正在有序推进“个转企”工作,帮助有需要的个体工商户实现转型。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数据,2023年全国已有超过7万户个体工商户成功转型升级为企业。期待各地能够根据本地实际,针对转型中和转企后的需求和困难,进一步优化完善“个转企”服务,帮助个体工商户尽快度过转型期,完成升级蜕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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