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劳动争议典型案例中汲取维权的经验教训
同是线上应聘、线上提供劳动且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两名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确认劳动关系,却得到了截然不同的结果。据11月14日《工人日报》报道,获认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因提交了一份微信聊天记录佐证了劳动关系成立,最终证明了自己的“员工”身份。而未被认定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往往因线上约定工作内容时不符合劳动合同特征,最终无法获得法律支持。
确认劳动关系,往往是劳动者面对劳动纠纷时的第一步工作,格外重要。从现实案例看,仲裁裁决之所以能够确认劳动关系,是因为劳动者提交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了劳动合同的基本必备条款。比如,约定了劳动报酬标准、工作排班考勤、工作福利待遇,以及规章制度等。这些都具备事实劳动关系认定的经济从属性和人身从属性,这正是劳动关系区别于其他用工关系的最显著特征,也是司法实践中认定劳动关系的关键判定因素。
近年来,微信等社交媒体工具已深度融入企业用工管理中,加之微信上的信息能以电子数据形式存在,属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范畴,在劳动争议纠纷中,微信作为证据出现的频率越来越高。然而,要使微信证据真正发挥效用,就必须结合劳动争议纠纷的特点,让证据满足构成劳动关系的条件。
现实中,部分劳动者法律意识不够,通过司法程序维权却往往吃了“证据不足”的亏。有的忽视了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重要性,以为双方口头约定了就“作数”;有的提交的证据难以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比如,仅提供一张工作群截图,却看不出对报酬、工作时间、制度等方面的约定,很难认定劳动关系,进而其诉求都很难得到支持。
当然,劳动者面临取证难的现实问题不容忽视。在劳动争议纠纷中,一些用人单位存在隐藏、骗走甚至销毁证据以逃避责任的情形。产生争议后,劳动者若无法取得劳动合同、工资明细表、排班表这类认定劳动关系的关键证据,在诉讼中就会处于不利地位。这也更加提醒劳动者,在求职和工作中要强化维权意识,留心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
确认劳动关系,是劳动用工领域纠纷的常见争议焦点。当下,随着互联网平台经济迅速发展,各种新型用工方式纷纷出现,尤其是近年来备受关注的新业态用工形式,涉及分包、派遣、雇佣、合作等,争议点往往集中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可以说,涉及职业伤害、工资发放等问题,要想通过仲裁或者诉讼等司法手段解决,劳动关系的确认是维权路上的第一道关卡,尤为重要。
都是“找东家”,为何结果会有不同?哪些证据能成为制胜“法宝”、哪些无法被采纳?原因何在?近年来,一些法院和人社部门发布了不少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其中相当比例的案例涉及劳动关系认定。希望这一个个案例,在提示用人单位依法规范用工的同时,也为劳动者理性合法维权提供指南,为其在增强举证能力、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方面带来启示和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