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金苏青(住所地浙江省青田县东源镇周济村中央街50号):本院受理原告郭才雄诉被告金苏青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浙1121民初3287号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送达后的15日内,逾期不提交证据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院决定于2025年1月13日14时30分在本院船寮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4)苏0411民初7235号
孙瑞:本院受理原告王兆磊诉被告孙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0411 民初7235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公告
刘宽正:本院受理原告樊发银诉被告刘宽正、江苏千帆建设有限公司、朱明霞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1112民初3031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4)苏1112民初3166号
胡丽平、章妹香:本院受理的原告钱小勤、潘鸿元诉被告胡丽平、章妹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4)苏1112民初3283号
季鑫鑫:本院受理的原告吴大龙诉被告季鑫鑫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注销公告
凤城华仁口腔门诊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210682MJ3211072M,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理事会决议,经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现申请注销登记。请与本民办非企业单位相关的债权债务人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本民办非企业单位清算组申请处理债权债务,逾期不申请者视为放弃权利。
凤城华仁口腔门诊部
注销公告
绥中马拉松协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211421MJ3442997P,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及理事会决议,经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现申请注销登记。请与本社会团体企业单位相关的债权债务人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本社会团体企业单位清算组申请处理债权债务,逾期不申请者视为放弃权利。
绥中马拉松协会
绍兴仲裁委员会公告
顾亚菁:本委依法受理的申请人胡小平与你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24)绍仲字第0245号],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4)绍仲字第0245号裁决书。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本委地址:浙江省绍兴市凤林西路8号职工之家大楼15楼,联系电话:0575-88615322。
隆回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安徽伯仲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申双喜诉你(单位)安徽伯仲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正常劳动合同的工资争议一案(隆劳人仲案字〔2024〕第284号)。因无法联系你单位,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等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现定于2025年1月3日10时在隆回县桃洪东路450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栋4楼403室仲裁审理庭开庭,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无为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安徽煮烤官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无为分公司:本委受理周俊霞、徐扬诉你公司劳动人事争议一案(皖芜无劳人仲案〔2024〕548号),因与你公司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的十日内,并定于2025年1月8日9时在无为市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四楼无为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开庭,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依法缺席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期限为开庭后15日内,逾期不领视为送达。
公 告
杭州云犀星河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吴威诉你单位关于劳动报酬等争议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浙杭滨江劳人仲案(2024)4706号裁决书。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委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87号。联系电话:0571-89520795。
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河北省衡水市冀州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4)冀1103民初2641号
王兵:本院受理原告常源红诉你的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码头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衡水市冀州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公 告
江幸发(身份证号:3504231983****1510):因你方严重旷工,分公司多次沟通无果,故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员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相关规定给予你方开除处理,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与你方解除劳动合同。2024年11月14日,分公司采用电子及书面邮寄方式,多次向你方送达《关于给予江幸发开除处理的决定》《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明确双方劳动关系解除事宜,因你方持续处于失联状态,现我司通过登报公告方式,正式告知你方双方劳动关系于2024年11月11日解除,请你在本通告刊登之日起30日内回分公司办理解除劳动合同、人事档案转接等相关手续。如你方有异议,请在本通告刊登之日起30日内提出异议,否则视为无异议,届时我司有权依据法律及内部管理规定处理后续事宜。
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吐哈分公司
2024年11月27日
以下证件挂失
莲花县坊楼镇甘家村村民委员会遗失公章,编号:3603210090675,声明作废。
上栗县金山镇黎塘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遗失银行开户许可证,核准号:J4231000658601,账号:14308901040012435,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栗县支行,声明作废。
遗失太平洋保险公司执业证壹份,执业证号:02000236110080002017037077,周桂芳,声明作废。
杭州市西湖区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遗失银行开户许可证,核准号:J3310008681108, 账号:3301040160001738460,开户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湖支行,声明作废。
登报电话:132567205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