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林晓峰(户籍地浙江省青田县仁庄镇夏严村严廖上村17号):本院受理原告林佳蕾与被告林晓峰抚养费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浙1121民初3415号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互联网庭审告知书、民商事诉讼相关告知材料、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告知书、司法公正在线应用告知书、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告知审判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的答辩及举证期限为15日,自送达之日起计算。本院决定本案于2025年1月17日上午9时在油竹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
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张良(所在地浙江省青田县高市乡水碓基村1-3号):本院受理原告余建民诉被告张良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浙1121民初3193号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送达后的15日内,逾期不提交证据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院决定于2025年2月6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船寮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4)苏0585 民初10428号
常州台驰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苏州米汉钠机床有限公司与被告常州台驰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港区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4)苏0402民初4197号
崔国祥:本院受理原告杨洪超诉被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及第三人崔国祥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开庭时间定于2025年1月8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三法庭,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4)苏0411民初11927号
王志锋:本院受理原告陈刚诉被告王志锋、王小海、张惠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转换程序口头裁定及独任审理告知书、开庭传票等相关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4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4)苏1112民初1546号之一
付荣:原告镇江市创业风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诉你及被告镇江市金山投资有限公司、孔桃兰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1112民初154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公告
刘瑞林:本院受理原告杨海平与你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皖1522民初746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公告
合肥骏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福建省嘉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江苏南钧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凤阳鲁鸿建材有限公司与你们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案号:(2024)皖0111民初22233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2025年1月20日上午9时在滨湖法庭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公告
合肥骏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福建省嘉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江苏南钧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相城区望亭镇顶好建材经营部与你们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案号:(2024)皖0111民初22235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2025年1月20日上午9时在滨湖法庭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道歉信
我叫罗军,身份证号码3424271984****0530。我对销售含有有毒有害成分食品的行为,已充分认识到了其危害性,现赔礼道歉,下不为例。
致歉人:罗军
怀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怀宁县月山镇丰越废弃碎石加工厂:本机关受理申请人杨万送与你公司工伤认定一案,因邮寄你公司《认定工伤决定书》无法送达被退回,本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认定工伤决定书》。自本公告满三十日起即视为送达。
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销户申请公示
编号:2024070号
项目名称:世纪大道综合管廊(东明路-逸夫路)工程
项目地址:宁波市镇海、江北区
建设单位:宁波市绕城高速连接线建设有限公司
总包单位:宁波交通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世纪大道综合管廊(东明路-逸夫路)工程已于2022 年12月完工,并通过相关部门交工(完工)验收,总包单位提出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销户申请,根据《浙江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0天。公示期满后,若未接到欠薪投诉,将同意该销户申请。
投诉、举报地址:宁波市解放南路257号一楼劳动维权接待室
联系电话:0574-83865543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1日
公 告
杭州南社文化创意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吴礼军诉你单位[浙杭滨江劳人仲案(2024)7306号]关于劳动报酬等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等。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5年1月22日15时30分在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87号仲裁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联系电话:0571-89520795。
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杭州加邮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陈日欢诉你单位[浙杭滨江劳人仲案(2024)7335号]关于劳动报酬等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等。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5年1月22日14时在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87号仲裁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联系电话:0571-89520795。
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