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公安部联合督办8起特大跨境电诈案
从严惩治跨境电诈犯罪集团幕后“金主”
本报讯 (记者卢越)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决定继续联合挂牌督办第四批8起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坚持深挖组织者、领导者及幕后“金主”,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跨境电信网络诈骗及境内关联违法犯罪活动,坚决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2022年以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已联合挂牌督办三批13起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持续释放依法查处、从严惩治的强烈信号,在相关地方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的共同努力下,督办案件均取得显著成效。
例如,浙江金华“12·30”电信网络诈骗案,团队老板葛某被判处无期徒刑,团队负责人刘某、李某等10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另有团队总监、团队经理、组长、业务员等379人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四川南充“4·01”电信网络诈骗案,办案机关通过开展执法合作打掉在缅甸北部地区活动的21个诈骗团伙,到案犯罪嫌疑人1000余人,检察机关已对其中483名涉案人员提起公诉。福建“4·09”电信网络诈骗案,办案机关积极追赃挽损,追回损失近2亿元人民币,已判决案件适用罚金刑总额达人民币5167万余元。
此次联合挂牌督办的第四批8起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均涉及境外电信网络诈骗集团的重点案件,多为组织境内人员通过偷越国(边)境方式赴境外参加诈骗犯罪活动,内部组织架构严密,境内外协同配合,涉案人员众多,涉及金额巨大,有的犯罪集团还涉嫌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等严重暴力犯罪,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应当依法予以严惩。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全国检察机关、公安机关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等法律的要求,依法从重打击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和境内协同犯罪人员。下一步,还将继续加强协作配合,全力推进“打防管控建”各项工作措施,全力缉捕、从严惩治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头目、幕后“金主”和骨干成员,有力斩断犯罪链条,全力追赃挽损,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