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季威宇(户籍所在地浙江省青田县高湖镇上安路上书73号):本院受理原告周碎芬与被告季威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浙1121民初3417号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互联网庭审告知书、民商事诉讼相关告知材料、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告知书、司法公正在线应用告知书、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告知审判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的答辩及举证期限为15日,自送达之日起计算。本院决定本案于2025年2月6日下午14时30分在油竹法庭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
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沈志林(户籍住址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常坟镇大郢村二组199号):本院受理原告刘一平与被告沈志林修理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浙1121民初248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领取民事判决书之日起或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金飞明(户籍住址浙江省永嘉县岩头镇西岸村上岙42号):本院受理原告刘一平与被告金飞明修理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浙1121民初247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领取民事判决书之日起或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黄国良(户籍住址河南省泌阳县泌水办事处十里庙居委会曹庄西组):本院受理原告刘一平与被告黄国良修理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浙1121民初248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领取民事判决书之日起或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4)苏0282民初13943号
许丽、沈彩琴:本院受理原告张淏棋与被告许丽、沈彩琴合伙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无法查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苏0282民初1394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西省乐平市人民法院公告
苏海林:本院受理范三凤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 赣0281民初441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西省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4)苏1112民初3888号
央厨管家(镇江)食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陈大勇与你劳动争议一案,因用尽方式仍无法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证据副本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注销公告
江西坤源通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000733904859B、注册号:3600002180963),经股东会决议,拟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请相关债权人自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企业清算组申报债权,逾期即视为放弃债权。
江西坤源通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公 告
张海山(身份证号:1304231980****2113,住址河北省邯郸市临漳县杜村集乡西小庄村旧县西街7号):因你非医师行医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催告书》(京大卫医催[2024]D101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我委领取上述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你对此有异议,可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10日内到我委进行陈述和申辩。(北京市大兴区黄村西大街80号北京市大兴区卫生健康监督所,电话:010-60283556)
北京市大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南昌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南昌县鹿春堂奶茶店:本委受理樊敏、肖梦颖、付羽欣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南劳人仲案字(2024)第989、1003、1109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南劳人仲裁字(2024)第989、1003、1109号)。请见报后到南昌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领取裁决书,领取地址:南昌县莲塘镇澄湖中路162-2号南昌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二楼,联系电话:0791-85712192。逾期未领取,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襄阳市襄州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高新技术开发区凯盛水果店:本委已受理包达敏诉你公司[襄州劳人仲案字(2024)第425号]关于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等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通知书、应申请通知书、申请书副本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5年1月13日上午9时在本委仲裁庭(地址:襄州区航空路168号505室)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缺席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期限为闭庭后的10日内,逾期未领取即视为送达。
公 告
浙江唯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刘莉、苏敏诉你单位关于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等争议二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浙杭滨江劳人仲案(2024)4912、4938号裁决书。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委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87号。联系电话:0571-89520795。
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登报电话:132567205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