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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25年01月11日 星期一

【民声】夜消费要有新“夜”态

舒年
《工人日报》(2025年01月11日 03版)

近日,江苏省发布《繁荣夜经济激发消费活力若干措施》,提出进一步完善该省夜消费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提升重点街区、重点商圈、重点景区、重点便民生活圈、重点场馆的夜消费功能,促进夜消费集聚发展。围绕夜消费特色化发展,强化品牌打造。鼓励设区市结合当地产业特色、人文历史等培育地方夜经济品牌。

夜间消费对于丰富夜间生活、激发消费潜能的作用是明显的。但是,有的地方在发展夜间消费过程中,简单把夜间消费理解为夜市,认为提升夜间消费就是打造夜间餐饮购物一条街。在这样的情况下,不同城市之间、同一城市不同区域之间的夜间消费业态难免出现同质化,消费结构单一。

打造夜间消费“新”业态,不能“千街一面”,局限于“夜食”和“夜购”,而是要结合当地文化特色和产业结构特点,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培育夜间旅游、娱乐、展演、研学、健康等多种消费业态,打造更具吸引力的消费新场景,特别是沉浸式体验式的消费形态,实现各美其美,“夜”态万千。公园广场、文化场馆、体育场馆等,也可以作为有效载体,延长开放时间,承载相应的活动。在这一过程中,也要尊重市场规律,鼓励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其中,在成本可控的前提下,因地制宜用好既有设施,而不是大拆大建。

打造新“夜”态,既要在消费模式上有新意,也要在社会服务有新貌。要通过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和健全社会协同治理体系,维护好夜间消费产业集群区域的公共秩序,避免出现夜间对居民区的灯光和噪声污染,在维护城市安全与促进城市活力之间做好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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