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法律援助门槛
重庆法律援助确保应援尽援
《工人日报》(2025年01月16日 07版)
本报讯(记者李国)2025年1月1日起施行的《重庆市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与核查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从收入、刚性支出、价值较大资产等方面进行综合认定,改变过去主要通过家庭收入认定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的做法,切实提升群众的法治获得感。
记者从重庆市司法局获悉,作为新修订的《重庆市法律援助条例》的配套政策,《办法》共16条,对适用范围、经济困难标准、核查方式、信息公示等进行了规定,令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核查与认定更加科学、精准、高效,确保“应援尽援、应援优援”。
“《办法》进一步消除差异,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推进家庭收入标准与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挂钩,将经济困难公民的收入标准,从城乡有别的最低生活保障两倍,调整为本市上一年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扩大了法律援助覆盖范围。”重庆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说,法律援助申请人只要在提出法律援助申请前12个月内,本人及其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的收入扣减刚性支出后,月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标准,且没有价值较大资产的,就可以认定为经济困难。
以申请人张某为例,其月均收入4000元,但因患病需要长期治疗,每月医疗费2000元,原标准只考虑收入因素,月均收入超过低保两倍,不符合经济困难标准。《办法》施行后,将扣减每月2000元医疗费用的刚性支出后进行综合认定,张某就符合调整后的经济困难收入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