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公告
索峰:本院受理原告卫东区恺恺调料大全商行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第3日上午9时(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请准时到庭参加诉讼,如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特此公告。
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一日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公告
柴宏垒:本院受理原告曹庆红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第3日上午9时(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请准时到庭参加诉讼,如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特此公告。
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一日
南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福建省泉州市中阔石业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申请人林碧鸿、胡文峰与被申请人福建省泉州市中阔石业有限公司关于劳动报酬争议一案(南劳人仲案字〔2025〕第171号),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仲裁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参加仲裁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委领取上述仲裁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答辩期满后第六个工作日下午3时在本委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本委地址:南安市江北大道人力资源大厦二楼 联系电话:0595-68902088
南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南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泉州标悦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申请人詹庆春与被申请人泉州标悦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关于合同、社会保险争议一案(南劳人仲案字〔2024〕第1375号),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仲裁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参加仲裁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委领取上述仲裁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答辩期满后第六个工作日下午3时在本委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本委地址:南安市江北大道人力资源大厦二楼 联系电话:0595-86388611
南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于家欢:根据法发[2004]5号文件之相关规定,依据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2025)辽0114执71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执行裁定书》,将于家欢、祁淑芝名下的位于:沈阳市于洪区龙首山路12号1-2-1,面积86.61平方米的房屋所有权证(证号:辽(2021)沈阳市不动产权第0479155号)公告作废,自公告之日起即日生效。
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一日
公 告
峤润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清镇分公司:本会受理的清劳人仲案字〔2025〕第117号申请人柳成树诉被申请人峤润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清镇分公司因确认解除劳动关系、工伤待遇等事产生劳动争议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清劳人仲案字〔2025〕第117号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清镇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贵州九尚云途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清劳人仲案字〔2025〕第190号龙宇因确认劳动关系、支付经济补偿、劳动报酬等事诉你单位劳动争议案,本委按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举证通知书、组庭人员通知书、开庭通知等文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个工作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个工作日。本委定于2025年5月9日14时00分在清镇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到庭,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特此公告。
清镇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
攀东人社处罚决〔2025〕1号
攀枝花市东区七色光社会服务中心:2024年7月4日,劳动者翟洲婷、王清向我局投诉你单位未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一事,我局依法立案调查。经查,翟洲婷在2012年6月1日至2023年1月31日期间与你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王清在2012年6月6日至2023年1月31日期间与你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且你单位存在未依法为翟洲婷、王清劳动用工期间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违法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我局于2024年10月28日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了《攀枝花市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攀东人社处改〔2024〕52号),责令你单位在收到本文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依法为翟洲婷、王清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该文书于2024年10月28日在工人日报进行公告)。截至2024年12月6日,你单位未按限期改正指令的要求为翟洲婷、王清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其行为已构成逾期不改正。你单位上述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针对你单位逾期不改正的行为,我局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了《攀枝花市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告知书》(攀东人社处罚告〔2024〕5号),告知你单位我局拟作出行政处罚37728元(大写:叁万柒仟柒佰贰拾捌元)(该文书于2024年12月26日在工人日报进行公告)。该文书公告期满后,你单位在法定时限内未向我局提出陈述、申辩的要求,也未向我局提出听证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并结合攀枝花市东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核定翟洲婷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为6288元,王清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为6288元,两人共计12576元。我局决定对你单位作出翟洲婷、王清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三倍的罚款,共计37728元(大写:叁万柒仟柒佰贰拾捌元)。你单位应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四川银行攀枝花东城支行(账号:77220100003219009)。逾期不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本行政机关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文书自公告见报之日起经30日后即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攀枝花大道中段522号
联系人:杨维林 电话:0812-3933523
攀枝花市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 告
江西环铭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丰城市门球馆项目已全部竣工,工程涉及项目农民工工资以及供应商货款已全部结清。若相关单位或个人存在未付清的情况,请持相关凭证于2025年4月30日前与我公司联系(曾先生18170049931)逾期本公司将按相关制度办理工程项目清算工作。如有欠薪拖欠可拨打以下电话进行举报。丰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局取得联系,联系电话:0795-6298059。
江西环铭建设有限公司
公 告
由江西城市矿产资源有限公司招标、由湖北昌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江西城市矿产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二期厂房建设,我公司按规定已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款。现对该项目有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进行公示,如有拖欠情况的,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材料及相关拖欠证据尽快与丰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局取得联系,联系电话:0795-6298059,公示期为30日。公示时间:2025年3月21日-2025年4月20日止。
江西城市矿产资源大市场有限公司
湖北昌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更正公告:安徽省望江县人民法院于2025年1月22日在工人日报刊登的原告张娟与被告望江县印象足浴会所劳动争议一案中,现将被告名称望江县印象足浴会所更正为望江县江南印象足浴会所,特此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