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职工自曝送礼清单 局长十万村干部一万 同事骂其"叛徒"(组图)
//www.workercn.cn 2014-09-03 08:38:08来源:中国江苏网

 

 

    央企职工自曝单位“送礼清单”

    “这几天南京市六合区纪委已经和我联系了,他们正在对‘送礼清单’展开调查!”

    现年37岁的胡剑兵系安徽省安庆市岳西县人,2007年7月1日,他从兰州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入职中交二勘院,担任隧道设计工程师,从事公路勘察设计工作。因为前不久实名举报本公司南京项目部送礼事件,胡剑兵成了单位一名家喻户晓的“新闻人物”。

    作为单位在职职工的胡剑兵,缘何会抖出单位的“送礼清单”?这还得从他和单位的一起劳资纠纷说起。“能在一个央企上班,刚开始我挺满意的,没想到后来因为得罪了领导,工作起来非常艰难。”胡剑兵对法治周末记者说。

    2011年8月1日,胡剑兵经过两次部门调整后,被安排到公司隧道院工作。但就在其报到期间,他和隧道院院长郭小红产生了矛盾。

    当年8月2日,胡剑兵向郭小红口头提出,给他一定时间,用于其做好和原所在经营部的工作交接,得到郭的同意。8月22日,胡剑兵正式到隧道院报到上班,但第二天,胡和郭发生了冲突。为缓和矛盾,隧道院副院长要求胡剑兵休息半月。9月中旬,胡再次找到郭,要求为其安排工作,郭要求胡向其道歉并就8月2日至22日休息期间干了什么写一个详细的报告,遭到胡的拒绝。郭因此未安排胡的工作。2012年1月1日,单位开始停发胡的工资。

在多次索取工资无果的情况下,胡和单位打起了官司。2013年3月15日,胡向湖北省劳动人事争议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恢复其工作,并补发工资、福利待遇及其他损失合计31万余元。2013年7月1日,劳动人事争议委员会作出仲裁裁决:“中交二勘院继续履行与胡剑兵的劳动合同,并支付其被停发的基本工资30600元。”

    “不是我不上班,是单位不让我上班,过错方在单位,不在我。”对于这份只补发“基本工资”的裁决,胡剑兵表示不能接受。于是他又向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单位恢复其原工作岗位,并赔偿全部工资收入41万余元及10万余元的赔偿费用。法院一审判决原被告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中交二勘院支付原告2013年4月至7月期间工资8160元。胡上诉后,武汉中院维持了一审判决。

    胡剑兵向法治周末记者透露,就在劳动仲裁裁决下达后,中交二勘院曾安排他在工程项目管理事业部工作,并被派往南京市一项目从事隧道设计施工把关工作。而就在此期间,他亲眼目睹了公司给业主单位和相关部门领导的送礼行为,于是,他拍下了多张单位同事编制“送礼清单”的照片。

    胡剑兵称,今年5月,他从南京回到武汉单位后,又处于无事可做的状态。“因为单位领导知道我还在向法院申请再审劳资纠纷案,同时还掌握了单位的一些违法违纪的东西,所以又把我闲置起来。”胡剑兵对记者说。(图文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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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耿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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