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辞职工诉诺基亚胜诉 可继续上班获赔10万余元
//www.workercn.cn 2014-09-19 07:56:25来源:北京晨报

 

万先生因未得到公司书面正式通知,拒绝搬迁办公场所,并在回老家奔丧后继续回原址上班,诺基亚公司以不服从公司搬迁决定和旷工为由,解除与他的无固定期劳动合同。昨天,市二中院经审理后当庭判决撤销一审判决,改判双方继续履行无固定期劳动合同,诺基亚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合同期间的十个月工资共计102400元。

 

被辞经过

2008年5月12日,万先生与诺基亚西门子通信系统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去年10月变更为诺基亚技术公司,以下简称诺基亚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担任研发工程师。2012年5月16日,公司通过系统发出变更万先生的直线经理为张某的邮件。同年8月22日,张某通过邮件告知万先生公司于次日搬家,从原来的酒仙桥办公区搬至望京办公区。不过,万先生次日并未搬离。当天,万先生因岳母去世回湖南老家奔丧,8月28日返京后仍回到原办公区上班。

2012年9月5日,诺基亚公司以万先生不遵守直线经理指示、连续旷工三天以上为由解除了与他的劳动合同关系。在申请仲裁被驳回后,万先生状告公司违法,要求判令继续履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期间的工资共计10.2万余元。一审败诉后,万先生上诉要求改判。

1 2 共2页


编辑:耿瑜

中 工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2008-2010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