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们党领导人民不断探索实践,逐步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为当代中国发展进步提供了根本保障,也为新时代推进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建设提供了重要经验。从党的十八大提出“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到党的十九大要求“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再到十九届四中全会部署“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擘画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宏伟蓝图,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一体推进,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了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的法治制度保障。
最高人民法院。中新社记者 李慧思 摄
构建依法治国的重要性
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总结了新中国成立70年来、改革开放40多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形成、发展和完善的历史经验,明确指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角度看,法治和国家治理现代化有三个方面的关系。(阅读全文)
改革、法治与国家治理现代化
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高度重视,从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明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强调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法律表现形式,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骨干工程,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过程,就是法律制度要素的作用不断凸显的过程。在新时代,来之不易的稳定局面需要法治护航,蓬勃向上的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法治保障,只有不断完善法治,才能向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迈出更坚实步伐。(阅读全文)
依法治理是最可靠最稳定的治理
法治是良法之治。法治状态下的“法”必须是“良法”。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早在2350多年前就在其名著《政治学》中指出:在法治状态中,法律要获得普遍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本身应是制定得良好的法律。我国古代也有此观念:“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所谓良法,就是体现公平正义之法,平衡权力与权利、权利与义务之法,反映新时代人民对美好生活需要之法。法治要求所立之法是良法,所执之法是良法,所司之法是良法,所守之法是良法。由此,人民群众才会对国家和社会产生广泛的认同感,使尊法、信法、守法、用法、护法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追求,国家才会和谐稳定。(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