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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喜荣:实现中国梦必须不断造福劳动者
田喜荣//www.workercn.cn2013-10-09来源:中工网—《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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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梦是中华民族复兴梦,也是全体劳动者的梦。习近平总书记在劳动模范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发挥工人阶级重要作用、崇尚劳动、弘扬劳模精神对实现中国梦的重大意义,为工运事业的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是新形势下指导工会工作的纲领性文件。讲话多次提到“幸福”一词,比如“幸福不会从天而降”,“自觉把人生理想、家庭幸福融入国家富强、民族复兴的伟业之中”,“劳动是财富的源泉,也是幸福的源泉”等,特别强调“必须坚持崇尚劳动、造福劳动者”,要“维护和发展劳动者的利益,保障劳动者的权利”,“要坚持社会公平正义,排除阻碍劳动者参与发展、分享发展成果的障碍,努力让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全面发展”。这些论断思想丰富,内涵深刻,结合时代特征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观,丰富了工会维权的内涵,打开了做好工作新视野。要求我们在新的征程上,必须把造福劳动者作为实现中国梦的应有之义、根本要求,切实维护劳动者权益,推动中国梦植根于劳动者的工作生活之中,促进劳动者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实现全面发展,让更多劳动者圆就业乐业梦、收入提高梦、社会保障梦、医疗住房梦、环境美好梦、精神充实梦,从而,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凝聚起实现中国梦的强大正能量。

  一、造福劳动者,必须依法保障劳动者基本权益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也实现中国梦的根本遵循。法律法规赋予劳动者的各项权利,是最基本的权益。工会组织要学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好基本职责。要对党和国家已经颁布的一系列涉及工会工作和劳动者权益的法律法规政策,各级党政出台的涉及劳动者权益的各种文件精神,做到了然于胸,运用自如。要依据不同类型企业劳动者权益的实际情况,实事求是、有的放矢,在重点推动监督各种法律的落实上下功夫。对困难劳动者,要依据《促进就业法》、《社会保险法》等,重点维护好他们的就业权和享受社会保障的权利,督促企业为劳动者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并缴纳相关费用。对农民工和私小企业的劳动者,他们的劳动条件相对较差、工作时间相对较长、工资报酬相对较低、合法权益最容易受到侵犯、最期待社会关心帮助的农民工和私小企业的劳动者,要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最低工资标准》等,重点维护好他们的劳动报酬、人身安全等基本权利,确保他们的工资高于最低工资标准并且能够按时发放、确保高工资背后没有长时间违法加班的问题、确保他们的劳动环境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尤其是对拖欠农民工工资、体罚虐待农民工的黑心老板,要坚决依法依政策予以斗争。对改制企业的劳动者,要依照国家有关企业改制的政策规定,重点维护好劳动者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劳动者的裁减和安置方案等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必须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对外资企业的劳动者,要依据《工会法》等,重点维护好他们组织参加工会的权利和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的权利。同时,按照法律规定,实现工会维权工作的机制化、常态化、长效化。

  二、造福劳动者,必须让劳动者分享发展成果

  中国梦的核心价值是“必须紧紧依靠人民来实现,必须不断为人民造福”。中国梦的承载主体是人,要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上不断取得新进展。工会是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只有团结引领劳动者,积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才能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劳动者。一是要进一步让劳动者参与发展。发展是解决当代中国一切问题的总钥匙。在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事业中,广大劳动者以国家主人翁的姿态,发挥聪明才智,勤奋劳动,辛勤工作,创造了巨大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成为推动社会进步的最基本的动力。在实现两个一百年目标、实现中国梦的崭新实践中,要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广泛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技术协作、发明创造等活动,激发广大劳动者的积极性,进一步焕发劳动热情,释放创造潜能,共同创造更加美好生活。二是要进一步让劳动者公平分享改革红利和发展成果。劳动报酬事关劳动者的核心权益,近十几年来,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占比呈现下降趋势,劳动者的劳动所得增幅落后于经济增速和社会财富的增速,使劳动价值在改革发展中没有得到充分体现。在深化改革中,要推动国家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政策的贯彻落实,做好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强化工资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工作,不断促进一线劳动者工资收入提高,促进劳动者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例。要推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构建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公共服务体系,使更多劳动者公平享有基本社会保障。要关注困难劳动者的生产生活状况,开展好送温暖、金秋助学、劳动者大病医疗互助等工会帮扶品牌活动,完善帮扶体系,增强帮扶实效。三是要进一步畅通劳动者诉求表达渠道。要强化党政主导的劳动者维权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切实加强企事业单位民主政治建设,拓展劳动者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途径和方法,保障劳动者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参加企业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会组织作为职工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要顺应时代要求,适应社会变化,善于创造科学有效的工作方法,畅通职工诉求表达渠道,积极反映劳动者的意愿和要求。同时,要抓住劳动关系这一最重要的社会关系,健全劳动关系预警、预报制度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努力把劳动关系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造福劳动者,必须努力让劳动者实现全面发展

  中国梦是要使每个人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共同享有梦想成真的机会,共同享有同祖国和时代一起成长进步的机会。只有满足劳动者精神文化、自身素质提高等高层次的需求,才能促进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全面发展,更好地把握人生出彩、梦想成真的机会。一是要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党带领人民历经千辛万苦找到的实现中国梦的正确道路,也是广大劳动者必须牢固确立的人生信念。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武装劳动者,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广大劳动者要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树立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观,自觉践行劳模精神、工人阶级伟大品格,凝聚思想共识。二是要进一步练就过硬本领。学习是成长进步的阶梯,劳动者只有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勤奋学习,才能掌握本领,满足全面成长需要。要充分发挥工人文化宫、俱乐部、职工学校及“职工书屋”等阵地作用,为劳动者打造更多学习成才平台,努力使劳动者队伍的整体素质明显提升。三是要进一步锤炼创新创造素质。创新是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源泉,当今社会科技发展日新月异,社会变革不断深化,作为社会发展进步的中坚,劳动者理应站在创新创造的最前列。要把技能大赛、劳动者经济技术创新、技术革新和发明创造等活动作为主阵地,激发劳动者提升技能的积极性,夯实劳动者全面发展的基础,造就宏大的知识型、技术型、创新型劳动者队伍,为实现中国梦提供技能人才保证和支撑。

  (作者系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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