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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总工会:
“四化”驱动增强基层效能
山西省总工会以“四化”驱动、全面提质为举措,努力打造组织健全、维权到位、工作规范、作用明显、职工信赖的乡镇(街道)工会。
——实现网格化层层覆盖。2001年起,山西省在乡镇(街道)全面建立工会组织,推进工会组织链条向村(社区)和小微企业延伸,探索形成了基层工会联合会规范化建设、运用好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队伍的新路子。2013年,又在城镇社区区域内大力推行工会“网格化”建设,建立“网格工会”。同时,推行“321”建会程序,即“三告知、两报告、一宣誓”依法建会程序。此外,还建立了“社会化”用人机制,省、市、县总工会按照每家每年5000元标准1∶1∶1进行配套补助,目前全省已拥有社会化工会工作者1410名。
——星级化规范提升。采取出台工作规范、开展竞赛活动、落实“双亮”“四权”等方式,着力建立让职工看得见、摸得着、可参与的乡镇(街道)工会和基层工会联合会工作运行机制。
——立体化普惠服务。山西省工会构建了“五级”服务体系,即在省、市、县建立帮扶中心(服务中心),在乡镇(街道)、基层工会联合会和村建立农民工服务站,在企业打造“职工之家”,为广大职工建起离得最近的“职工之家”。同时,推出了“三大”服务品牌,即帮农民工讨薪、职工大病医疗互助、晋工龙卡特困职工服务卡三项普惠服务。此外,在乡镇(街道)工会、村(社区)工会和基层工会联合会探索建立了“联合职工之家”,打破了单位边界,整合各家资源,让众多小微企业的职工、农民工都能享受到基层工会提供的“第一手服务”。
——信息化自动考核。山西省总工会注重提升考核层级,除在对各市工会的年度考核中,单列“乡镇(街道)工会建设”指标,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摸底调查外,还推行了电子档案,以“五有四重双服务”(即有依托、有班子、有经费、有制度、有阵地;重点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民主管理、劳动竞赛、职工素质提升;服务企业转型跨越、服务职工权益维护)为标准,不断提升乡镇(街道)工会工作规范化水平。此外,山西省总工会还在全省推广了工会工作信息化自动考核的“临汾模式”,为提高建会质量、激发工会活力提供参考。
福建省总工会:
建设镇街工会“龙头工程”
福建非公有制经济和外向型经济相对发达,全省90%以上的企业在乡镇(街道)辖内,80%以上的基层工会、70%以上的职工分布在乡镇(街道)。多年来,福建省总工会坚持把镇街工会建设作为基层工会建设的“龙头”工程,抓住关键环节,强化工作举措,着力突破瓶颈问题。
推进乡镇(街道)工会建设的先决条件是争取党政支持。为此,福建省总工会积极推动省委在2002年、2005年、2011年先后下发关于加强和改善党对工青妇工作特别是工会工作领导的意见,强调了镇街工会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并把镇街工会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考核范畴,实现党建与工建同部署、同考核、同表彰。同时,在省、市、县三级普遍建立工会与政府联席会议制度基础上,进一步在镇街普遍推行工会与政府联席会议制度,为镇街工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福建省总工会坚持资源重心下沉,着力破解了镇街工会人财物难题。包括,积极争取党政支持,将镇街工会干部纳入行政编制,按要求选好配强镇街工会主席、副主席,并在今年制定出台了《福建省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积极推进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选聘工作,保证有人干事;着力强化经费保障,2009年,省总工会出台专门意见,将县级工会上解省总工会经费的20%部分回拨作为镇街工会工作专项经费,到2013年底共拨付资金1.7亿多元,并对镇街工会和专职干部实行专项定额补助;着力加强阵地建设,通过省市县工会专项补助,“撬动”了镇街党委政府支持,让镇街工会有必要的办公场所,对设立职工服务中心的镇街,省总工会还给予一次性经费补助,推动55%的镇街设立了职工服务中心(站)。
面对乡镇(街道)工会发展情况不同的问题,福建省总工会实施了分类指导。根据省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镇街工会工作的若干意见》,将镇街工会分为三类,即镇街总工会和辖内企业100家以上或者职工10000人以上的为一类,企业30家以上或职工3000人以上的为二类,企业少于30家且职工少于3000人的为三类,分类制定基本工作标准、干部配备要求和考核激励机制,重点强化一类镇街工会、提升二类镇街工会、规范三类镇街工会,全面提升了镇街工会的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