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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的调查与思建议
廖和生 刘伟光
//www.workercn.cn2015-02-05来源:中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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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份,于都县总工会法律工作部深入各系统、乡镇(社区)、国有、集体、非公企业工会,通过听取介绍、查阅资料、实地察看等形式,对全县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和工会法律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进行了深入调研。

  一、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的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于都县建立系统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机构24个,县工业园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机构1个;乡镇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机构23个,国有、集体、非公企业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机构186个,全县共建立劳动法律监督机构234,有专(兼)职工作人员249名;兼职律师3名;职工劳动法律监督志愿者196名。基本形成了县、系统、乡(镇)、企业三级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网络。县、系统、乡(镇)工会将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经费列入本级工会经费预算。全县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机构健全、人员落实到位、制度上墙、资料完善、信息畅通。2014年,全县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机构累计开展劳动法律监督检查86次,维护农民工权益36起,其中工伤维权16件,追回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560余万元。

  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的主要做法与成效

  (一)“三大配合”维护了职工的经济、劳动安全卫生权益。一是县总工会积极配合县人大每年一次的《工会法》、《劳动法》执法检查。对各企业职工的劳动工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等进行全面的执法检查,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了进一步的维护。二是县总工会积极配合县安监局的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对各企业的安全生产进行严格、全面的检查。对有安全生产隐患的企业,该整改的立即下发整改通知书,该停工停产的企业立即下发停工停产通知书,确保了职工的生命安全。三是县总工会积极配合县劳动监察执法大队,切实抓好追缴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执法检查。2014年全县追回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560万余元。

  (二)“三大制度”建设维护了职工的民主政治权利。一是全县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建制率达98%.98%的企事业单位工会坚持每年召开1-2次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职工(代表)大会各项职权得到进一步的落实,职工(代表)大会作用得到进一步的发挥。于都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坚持每年召开1-2次代表大会制度,凡企业的重大事项、生产经营、改革方案等一律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讨论,充分发扬民主,企业科学化水平得到不断提高,经济健康稳步发展,2014年该公司年生产总值达2亿多元。二是全县厂务公开建制率达98%.各企事业单位厂务公开形式多样化,厂务公开内容不断向深度和广度延伸,企业的透明度不断增强。格特拉克(江西)传动系统有限公司于都分公司,多年来,坚持凡企业的大事小事都进行公开,让职工知晓,公司的凝聚力不断增强,职工们把公司的事业当作自己的事业,公司领导与职工齐心协力、同舟共济谋发展。三是全县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达98%.通过抓“三个合同”的签订、履行、兑现,较好地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谐、社会和谐。于都大田鞋业有限公司工会,多年来,坚持抓好“三个合同”的签订、履行、兑现工作,把职工的合法权益一一落到实处,多年来公司未发生过劳动纠纷矛盾事件,职工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公司职工从创办时的300余人发展到今天的3000余人。

  (三)“三大措施”维护了职工的社会保障权益。一是抓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人代表企业的职工“五险一金”落实。二是抓省、市劳模法人代表企业的职工“五险一金”落实。三是对未办理职工“五险一金”企业,采取一票否决权,不得评先评优的措施,促进了各类企业为职工办理“五险一金”。三大措施有效地促进了我县职工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全县85%的企事业单位为职工办理了养老、工伤、医疗、失业、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三、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发展不衡。从调查情况看,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人员配备有以下几种情况,有的企业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有的企业配备兼职工作人员,有的企业未配备工作人员,导致工作发展不平衡。特别是小企业和边远山区企业工会劳动法律工作还处于薄弱环节。

  (二)人员少,专业素质亟待提高。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非公企业越来越多,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事件时有发生,而基层工会人少事多,县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人员同样人少,难以应对全县的劳动法律监督工作,难以完成上级的工作要求,尤其是专业素质还不能满足劳动法律监督的工作要求。

  四、加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的建议

  (一)要进一步加强机构队伍建设,提高劳动法律监督员业务素质。一是各级工会要进一步抓好企业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机构的建立与工作人员配备的同时,要切实抓好乡镇、社区(街道)、行业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机构的建立与工作人员配备工作,把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机构建立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建立健全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三级网络。二是上级工会要加强对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人员的系统培训力度,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三是各级工会在招聘、补充工作人员时,要优先考虑法律专业人员充实到维权岗位,在工会系统中建立一支懂业务、懂法律、会管理的法律工作者队伍。

  (二)要进一步加强协作机制建设,强化劳动法律监督工作的合力。工会劳动法律监督要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各级工会必须做好与当地人大、政协、法院、人力社保、安监、劳动监察等职能部门的密切配合工作,积极参与他们的执法检查活动,才能把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落实到实处,维护好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要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强化劳动法律监督工作力度。一是各级工会要制定好每年度的劳动法律监督工作计划,明确工作重点、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有序地推进劳动法律监督工作的开展。二是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检查工作要规范化、制度化、法律化,把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机构办成为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职工群众,为职工办实事,解难题的组织,成为职工群众依赖和拥护的组织。(作者单位: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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