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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提出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重大战略目标,围绕这一奋斗目标,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作出了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部署,提出了“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治国方略,团结带领社会各界围绕奋斗目标而不懈努力。在新的形势和任务面前,基层工会组织如何进一步增强组织活力,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组织优势,不断增强工作实效,是各级工会组织的重大责任。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正进入新常态,从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增长,经济发展方式从规模速度型粗放增长转向质量效率型集约增长,经济结构从增量扩能为主转向调整存量、做优增量并存的深度调整,经济发展动力从传统增长点转向新的增长点。经济新常态是改革发展的一个全新阶段,必将为实现中国梦提供强大动力。工会组织作为党领导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工会工作要始终置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局中去谋划。基层工会组织要坚持“为实现中国梦而奋斗”的工会工作时代主题,面对新形势、立足新起点,应对新常态,围绕生产经营建设和职工权益维护,深度融入,主动服务,务实创新做好工会工作,推动企业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基层工会组织应从以下几个方面主动作为,充分发挥党联系职工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国家政权的重要支柱作用,团结带领职工为实现中国梦而奋斗。
一、围绕经济建设,充分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
劳动是推动人类社会进步的根本力量,劳动对经济社会建设具有基础性、决定性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全国劳动模范代表座谈时讲话强调,工人阶级是我国的领导阶级,是我国先进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代表,是我们党最坚实最可靠的阶级基础,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主力军。劳动是实现中国梦的根本途径。实现中国梦必须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充分发挥工人阶级的主力军作用。这鲜明的指明了我国工人阶级实现中国梦的历史地位和使命。当前,基层工会组织要充分认识在经济新常态下,企业面临的结构调整和转型发展的艰巨困难和挑战,要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围绕提高企业效益和降本增效,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大力开展劳动竞赛、创建“工人先锋号”、技术攻关、岗位创新创效、合理化建议等活动,增强职工的生产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发、凝聚广大职工的智慧和力量,为企业转型发展、健康发展、科学发展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
二、发挥工会“大学校”作用,不断提升职工队伍素质
企业的竞争力归根结底是人力资源的竞争,工会要发挥引导作用,在职工群众中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切实增强职工群众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增强对党中央作出的一系列重大路线方针政策的认同和拥护。通过开展“中国梦、劳动美”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弘扬“劳动光荣,工人伟大”的工人阶级伟大品格和“爱岗敬业、争创一流,艰苦奋斗、勇于创新,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的劳模精神,教育职工把个人的理想融入“中国梦”之中,在实现中华民族传大复兴的同时实现个人梦想。实施职工素质提升工程,完善职工成长成才机制,引领职工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开展技能竟赛、技能培训、“职工大讲堂”,调动职工学技术、比技术的积极主动性,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体育教育活动,注重人文关怀,不断满足职工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要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职工的民主法制意识,培养自觉遵守法律的观念,努力造就一支适应企业改革发展的高技能高素质的职工队伍。
三、依法主动维权,充分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拥有稳定的职工队伍和和谐的劳动关系,是企业健康发展的前提。资本和劳动是生产的两大要素,虽然市场在生产要素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但是劳动关系也不可绝对的市场化,否则将会导致冲突化,因为“强资本、弱劳动”是客观存在的,资本作为稀缺资源有投资与否的绝对选择权利,有任意选择劳动者的绝对自由和管理指挥劳动者的高度权威,总体上处于强势地位,而劳动者在提供劳动维持生存的同时,要服从企业的生产管理指挥。因此,在劳动关系的平衡中,必须要依靠法治来保障。《工会法》规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让劳动者更多分享到社会经济发展成果,实现体面劳动,促进社会公平公正和劳动关系稳定和谐,这应是工会工作重要的落脚点和出发点。当前,改革进入攻坚区,经济新常态,意味着经济发展由规模数量型向集约质量效益型转变,企业为适应经济发展形势和市场竞争,加大实施淘汰落后、结构调整的措施,在企业改革改制过程中,经济利益格局重新调整,矛盾易发多发,工会组织的维权职责越来越重。为扎实做好维权工作,工会组织必须坚持依法主动科学维权观,积极从源头上维护好职工的合法权益,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要组织开展民主管理,坚持职工代表大会、厂务公开、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班组民管组等制度,畅通职工诉求表达渠道,依法有序维权,使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得到充分有效落实。通过开展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工作,在深入开展调研的基础上,充分掌握职工的合理诉求,积极与企业行政沟通,宣传企业应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观念,努力改善职工劳动权益。通过扎实开展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与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作斗争,依法依规、有理有据与有关方协调,可依靠上级工会予以指导帮助,为职工提供法律援助,及时纠正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化解矛盾。
四、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增强工会组织活力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部署,工运事业是党和国家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工会组织要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定,弘扬法治精神,建立法治工会,坚持依法治会、依法管会、依法履职、依法维权,这是工会组织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更是一种责任,也是一次重大发展机遇。工会组织要以建立法治工会为契机,加强基础建设,改进工作作风,切实维权,不断增强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发挥“党建带工建、工建服务党建”的重要作用,深入贯彻“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工会组织依法组织和动员职工参加和组建工会;必须依法通过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各级工会委员会;工会委员会应当按期换届;依法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开展活动,管好工会经费和资产,自觉接受会员的评议和监督。
要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改进工作作风。职工是工会组织之本,没有职工广泛民意支持的工会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工会组织要积极争取党政支持,建立完善与企业行政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职代会专门工作委员会等组织职能作用,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实现维权工作的互联、互动、互补。拓展调研方式,通过网络、通讯、微信等现代传媒,定期收集职工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和民生问题,及时准确地了解和反映基层情况和职工群众观点的愿望和呼声,促进职工群众热点、难点、焦点问题的解决。
要大力加强工会干部队伍建设。要加强工会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和法律法规、生产经营、经济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培训,特别要加强对工会法、劳动法等方面的知识普及和掌握,保证能切实有效地依法治会、依法维权和协调劳动关系。工会干部要自觉把法律规定作为事情该不该办的根据,把法定程序作为事情应该怎么办的依据。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积极主动为职工群众排忧解难,不断提升工会干部服务工作的业务能力和水平,使职工群众真正感受到工会干部是最可信赖的“娘家人”。
工会组织要做好“党政所需、职工所求、工会所能”的事,真正把工会建设成密切联系群众,关心职工群众生产生活,热忱为职工服务,建设组织健全、维权到位、工作活跃、作用明显、职工信赖的“职工之家”。(作者单位: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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