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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思考
//www.workercn.cn2015-05-28来源:中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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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非公有制企业不断增多,在非公有制企业中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事件时有发生,如何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县的实践,笔者认为,当前应着力抓好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厂务公开制度“三大制度”建设,才能有效地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一、抓好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设,依法落实职代会职权。

  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建立健全职代会制度,开好职代会,落实好职代会职权是工会的重要工作。根据我县的实践,一是积极主动地争取县委的重视。2006年县委下发了《关于深入实行厂务公开制度的实施意见 》(于发[2006]102号),2009年县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县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组织建设的意见》(于发[2009]5号)和《关于转发县总工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提高工会组织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于办发[2009]26号),县总工会2006年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职代会(职工大会)制度,充分发挥职工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作用的意见》(于工发[2006]9号),2013年县委组织部下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我县新时期党建带工建工作的实施意见》(于组函[2013]37号)等文件,为抓好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设,依法落实职代会职权提供了组织保障。二是采取“五抓五坚持”措施:  一是抓职代会制度建设,坚持激励机制。多年来,县总工会坚持把建立职代会制度列入工会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作为评先评优的主要内容。至2014年底全县企事业单位工会建立职代会制度的有1196家,占企事业单位总数的95%.二是抓职工代表培训,坚持颁发职工代表证书制度。县总工会坚持每年举办两期职工代表培训班,对学习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职工代表合格证书,对学习考试成绩不合格者,坚持不发证书。至2014年底全县累计培训职工代表5688人(次)。三是抓职代会的召开,坚持职代会报告制度。县总工会把召开职代会作为考核基层工会主席政绩的重要内容来抓,同时坚持职代会报告制度,凡企事业单位召开职代会必须书面或电话报告县总工会,县总工会坚持派人参加各基层工会的职代会,据2014年底统计,全县基层工会坚持每年召开1—2次职代会的企事业单位工会有1196家,占企事业单位总数的95%.四是抓职代会职权落实,坚持未经职代会讨论通过的事项一律不得实施制度。县总工会严把企业职代会的质量关,规定凡企业的重大事项、企业改革方案、工资调整、奖金分配方案、奖惩办法、职工生活福利等重大事项必须提交职代会讨论通过后方可实施,未经职代会讨论通过的事项一律不得实施。经过多年的严格把关,职代会的召开步入了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五是抓职代会决议的落实,坚持监督检查制度。县总工会坚持每年对全县各企事业单位职代会决议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大检查,对职代会决议不落实的单位,县总坚持督促落实,直至落实为止。“五抓五坚持”措施的实施,有效地落实了职代会职权,发挥了职代会的作用,较好地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抓好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设,依法签订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

  建立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为依法签订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在1995年县总工会、县人事劳动局和县经贸委3家就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全县企业签订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的实施意见》(于工字[1995]10号),2006年3家又下发了《关于印发<于都县劳动合同制度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于人劳[2006]55号),2013年县总工会下发了《关于推进企业工资集体 协商工作的实施意见 》(于工发[2013]23号等文件,同时坚持抓好三个落实: 一是抓好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签订的落实。每年年初县总工会与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合组织合同签订小组,深入企业,登门上户,一个一个地抓好“三个合同”的签订,并且每年都要集中人员、集中时间,突击抓好县工业园区企业“三个合同”的签订,在各级工会的努力下,至2014年底全县签订劳动合同职工5.8万余人,签订集体、工资集体协商合同企业1196家。二是抓好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履行的落实。从1995年起县总工会、 县人事劳动局、县经贸委三部门就联合建立了于都县劳动执法检查组,多年来检查组的同志认真负责,坚持对各企事业单位“三个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方式,对不履行合同的企业,当即下达整改书,限期整改,由于对“三个合同”履行监督检查工作抓得紧、抓得实、抓得严,我县“三个合同”的履行步入了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三是抓好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兑现的落实。每年年底县劳动执法检查组都要对企事业单位“三个合同”的执行兑现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经过多年来狠抓“三个合同”的签订、履行、兑现,2014年全县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减少了20%,同时为农民工追回欠薪182.6万元,切实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三、抓好厂务公开制度建设,依法推进企业民主管理。

  实行厂务公开是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依法治国方针,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保证职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参加企业管理的主要形式。为大力推行厂务公开制度建设 ,把厂务公开工作落实到处,我县采取“四大”措施:一是抓好厂务公开领导小组的成立。在1999年县总工会与县纪检会、县经贸委、县人事劳动局、县财政局等五部门就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全县企业推行厂务公开制度的通知》(于纪发[1999]5号)和《关于印发<于都县企业建立“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于纪发[1999]6号),文件规定凡100人以上的企事业单位都必须推行厂务公开,成立厂务公开领导小组。经多年来的狠抓落实,至2014年底全县有1196家企事业单位建立了厂务公开领导小组,推行了厂务公开制度。二是抓好厂务公开方案的制定。制定好方案是搞好厂务公开工作的前提,县总工会坚持不懈的将各企事业单位厂务公开工作做到有班子、有方案、有公开、有总结作为工会工作目标管理考评,评先评优的重要内容。经过多年的努力,全县各企事业单位厂务公开方案的制定已形成制度化。三是抓好厂务公开内容的更新。随着形势的发展,县总工会坚持不断更新厂务公开内容。当前,县总工会把非公有制企业裁员、辞退员工、员工工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签订作为厂务公开的重要内容,有效地维护了员工的合法权益。四是抓好厂务公开的落实。厂务公开的关键是公开。在公开的形式上,要求每个企事业单位要设立专门厂务公开专栏,有条件的单位要充分利用网络、影视、广播、宣传橱窗等宣传阵地及时公开厂务,扩大厂务公开内容的覆盖面,增强厂务公开的透明度,还可根据企业的需要召开厂情发布会,邀请职工代表列席重要会议等形式。在公开的时间上,要求各企事业单位对工资的发放情况要做到一月一公开,对计件工资单价要做到每季一公开,对企业裁员、辞退员工、企业的重大决策和改革方案要做到及时公开。经过多年的努力,全县厂务公开工作已形成党委(党组织)统一管理、党政共同负责、工会监督、有关部门齐抓共管、职工全员参与的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保证了职工的民主权利,有效地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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