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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总工会改革试点方案》在改革的目标任务中强调,要“加强基层工会建设”,在改革措施中专门提出“着力做强基层夯实基础”。这是符合中央要求和工会实际、体现基层工会和职工群众意愿的重要举措。
基层工会处于工会工作的最前沿,直接联系和服务职工群众,是落实工会各项任务的具体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各级工会要从巩固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的高度出发,紧紧抓住增强基层工会活力、发挥基层工会作用这个关键环节,把基层工会工作的发展基点放在创新这个力量源泉上,不断创新工作方法,着力做强基层夯实基础。
近年来,各级工会主动适应企业组织形式、职工队伍结构、劳动关系的新变化,延伸工作手臂,拓展服务链条,突出组建工会和发展会员的重点领域和重点对象,最广泛地把农民工、劳务派遣工、灵活就业人员等组织到工会中来,工会组织和工会工作对职工的覆盖面有效扩大,为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更好发挥作用奠定了组织基础。但是也要看到,面对时代发展、社会变化和职工需求带来的新情况,基层工会工作与形势任务的要求和职工群众的期盼仍有一定差距。必须坚持问题导向,着力开拓创新,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在改革中做强基层夯实基础,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基层工会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着眼于扩大基层工会覆盖面,把更多的资源向基层倾斜,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基层一线,认真解决基层工作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使工会组织在基层和职工群众中更好地凝聚人心、联系群众、坚守前哨,成为更加坚强有力的战斗队、工作队。
改革创新工会组建和会员发展工作,最大限度地把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广大职工吸收到工会中来。着眼于解决工会组织覆盖不到、覆盖不全的问题,探索以多种形式构建纵横交织的网络化组织体系,努力做到哪里有职工、哪里就有工会组织,怎么有利于做好工作、就怎么组建工会。尊重职工群众主体地位,动员职工依照工会法和工会章程组建和参加工会。适应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的新形势,在巩固已有的工会组织基础的同时,在各类企事业特别是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普遍建立工会组织,把新领域新阶层作为组建工会和会员发展的重点,实现对非公有制企业职工、科技工作者和灵活就业人员等有效覆盖。聚焦农民工入会工作,以开发区(工业园区)、建筑项目、物流(快递)业、家庭服务和农业合作组织等5大领域和行业为重点,强化分类指导和服务吸引。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巩固和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和工会工作。创新组织形式,按照地域相近、行业相同的原则,推进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联合会建设,实现对中小微企业的组织覆盖。探索和加强自贸区及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等工会建设,发挥其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运用大数据,开辟网上申请入会等途径,拓展职工便捷入会渠道,为工会组建和会员发展提供技术支撑。推行会员实名制管理,建立会员组织关系随劳动关系流动接转的机制,实现会员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
改革创新基层工会制度机制,着力提升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水平。把组建工会、创办职工服务中心(站)、建设“职工之家”统一起来,努力把“家”建在职工身边。着眼于进一步增强基层工会活力、发挥基层工会作用,广泛开展“争创模范职工之家、争做职工信赖娘家人”活动,做到组织活动请职工一起设计,安排任务请职工一起参与,表彰先进请职工一起评议。坚持工会经费使用进一步向基层倾斜,加大经费向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和基层工会倾斜力度,把更多的经费直接用于基层和普通职工群众。
提升工会干部联系服务职工的能力,为基层工会建设提供有力保障。要按照“绝对忠诚党的事业、竭诚服务职工群众”的要求,引导基层工会干部争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忠实践行者、党的群众路线的坚定执行者、党的群众工作的行家里手。要依法规范基层工会民主选举,增强工会组织代表性。建立完善“社会化招聘、契约化管理、专业化培训、职业化发展”工作机制,加强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队伍建设,推动纳入国家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范围。加强基层工会干部培训工作,通过集中培训、送教上门、网络培训等多种方式,增强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高工会干部的履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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