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人小传
苏秉琦(1909—1997),河北省高阳县人。考古学家。北平师范大学历史系毕业,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研究员,北京大学教授。1952年至1982年兼任北京大学历史系考古教研室主任,曾任中国考古学会理事长。主要著作有《斗鸡台沟东区墓葬》《苏秉琦考古论述选集》《华人·龙的传人·中国人——考古寻根记》《中国文明起源新探》等。
苏秉琦先生是我在北京大学读研究生时的导师。1968年我分配到辽宁工作后,仍然经常得到先生的指导,特别是随着辽宁西部山区东山嘴、牛河梁等红山文化遗址的发现,向先生请益机会更多。1996年底还有幸陪先生到深圳写作《中国文明起源新探》。在与苏先生的长期接触中,对他一生不平凡的学术经历和从考古实践形成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学术思想不断有新的了解和领会。
走自己的路
1934年,刚大学毕业进入北平研究院考古组工作,苏秉琦就参加了陕西宝鸡斗鸡台遗址的发掘,后来又主持了发掘材料的整理和考古报告书的编写。
1977年,苏秉琦(左)在河姆渡遗址“摸陶片”。资料图片
1987年5月苏秉琦考察出土文物。资料图片
《考古寻根记》 苏秉琦 著 北京出版社
斗鸡台遗址是北平研究院探索周、秦初期文化计划中首选的发掘地点。在沟东区,两个年度发掘到上百座小型土坑墓和上千件器物,如何用这些“哑巴”材料达到预定的学术目标?那时正值抗战时期,整理工作从西安到北京再到昆明。在缺少参考材料的情况下,作为一个初学者,苏秉琦在困惑中艰难摸索,在对每一件器物从细部特征到制作方法都作了仔细观察和记录后,选择瓦鬲为切入点和重点,对墓葬和器物逐一分类。将全部40件瓦鬲分为A、B、C、D四型,有的型还分为亚型,每型又分为若干式,由此排出了这批墓葬的年代分期、阶段特征和瓦鬲形态的演变过程:从四五千年前出现A型鬲(袋足鬲)到公元前五世纪前后D型鬲(矮足鬲)演变为釜,这2000多年正是中华五千年文明史的前半段,而不同地区的鬲又各有发展脉络。由此,他将一种古代器物与中国历史文化的起源与演变相联系:瓦鬲这种“中国古文化所特有的、在古代中原和北方普遍应用、形制特殊、存在时间长久而又变化敏感的三足器,不但可以目为中华古文化的代表化石,对于追溯中华古文化的始源与流变问题更具有特别的意义”。
这是中国考古界第一次系统运用分型分式法,将器物按其形态差别而划分为型、亚型和式别,也是第一次根据遗迹、遗物的共存关系来判断各单位的相对年代。地层学和类型学是近代考古学的基本方法。系统的类型学方法,是瑞典人蒙特留斯在1903年建立的。苏秉琦从中国考古的实际材料出发,正确运用和发展了这种方法论。此后的考古学研究中,皆以此为范例,形成普遍使用的“型”和“式”的概念,苏秉琦也被公认为中国考古类型学的奠基人。
50年代末,在陕西华县北大考古实习工地,苏秉琦继续用类型学方法研究仰韶文化并辅导学生,受学生们提出的“见物不见人”等意见的触动,开始思考中国考古学的走向问题。
当时遇到的问题,一是“硬套”,指学习苏联初期经验,把考古学简单理解为物质文化史;一是“生搬”,指把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社会发展史的有关论点和自己的论著镶嵌在一起,考古学的具体研究仍然是干巴巴的空壳,终是不能深入肤理。那一时段他反复思考的问题是:学科发展的需要与社会的需要两者怎样才能结合得更好?学生们提出考古学“见物不见人”,那个“人”字不就是社会的人吗?考古学文化不就是属于人们共同体即社会的遗存吗?透过遗存就可以见到人。社会是运动发展的,而以往对考古文化遗存的研究,总停留在静态的定性描述。看来问题的症结就在这里,只有运用唯物辩证法,把考古文化视作一种运动的物质,找到它的运动规律,才能达到“见物又见人”的目的。
理论与实践结合的研究成果,体现在1965年他在《考古学报》第一期上发表的《关于仰韶文化的若干问题》一文。该文把仰韶文化作为一种运动物质,进行定性定量分析,在纷繁庞杂的诸多因素中,分析出半坡和庙底沟两种类型,是距今6000年前后活动在以华山为核心的八百里秦川内外的两个平行发展的人们共同体。他还分析出仰韶文化后期氏族制由上升走向瓦解的大量因素和中心区东部发展快于西部的不平衡性现象。这就不仅揭示出仰韶文化所反映的特定时间和特定地区的具体历史,而且找到一条在唯物辩证法指导下考察各种考古学文化的有效方法。
这是继类型学之后,苏秉琦为研究考古学文化树立的又一个典范。此时,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建立符合中国考古学的理论和方法论,已在他的心中提上了日程。
20世纪70年代以后,随着考古工作在全国各省区的普遍开展,周邻地区不断有与中原发展水平相近甚至更为先进的考古发现,这使习惯于以中原为中心的传统史学观受到挑战,苏秉琦敏锐地把握住这种新形势,及时总结,提出了中国考古学文化划分区系类型的理论。
70年代初,在河南信阳干校进行“业余考古”时,他已开始思考全国考古文化的区系划分。回京后,他亲临多地,对全国积累的考古资料,分区进行研究。从1979年起,他连续发表文章,将中国人口密集地区在万年以内划分为相对稳定的六大文化区系:以燕山南北长城地带为重心的北方;以山东为中心的东方;以环太湖为中心的东南部;以关中、晋南、豫西为中心的中原;以环洞庭湖、四川盆地为中心的西南部和以环鄱阳湖—珠江三角洲为中轴的南方。六大区古文化各有渊源、特征和发展道路,区内和区间大致同步演变又相互影响,指出这是夏商周三代文化以及春秋战国时期晋、楚、秦、齐、燕、吴越、巴蜀诸文化,从史前时期就已形成的文化渊源和传统,从而为秦汉统一大帝国的出现准备了条件。
考古学文化区系类型理论是在全国各地考古实践基础上形成的,既是对中国考古学文化的规律性揭示,又是一种最基础的研究方法,于是迅速被视为学科的指导思想,考古工作从此加快步伐。大家虽然对这个理论的具体理解不尽相同,却普遍认识到,在“多元一体”共识的基础上,这一理论还认为,多元不等于对等,平衡中孕育着不平衡,各大区的发展进程又是有先有后的,区间的影响是相互的,又是有主有次的,在这方面,周邻地区率先产生某种进步因素并向中原汇集的情况屡见不鲜,形成如车辐聚于车毂,而不像光和热那样由中原向四周放射,通过长期的交汇与融合,不断组合和重组,使得中华文化丰富多彩,连绵不断,始终保持着旺盛的生命力,无限的创造力和巨大的凝聚力。考古学以此为转折点,从半个多世纪以来以积累经验、资料和基础理论建设为主,真正进入到以复原古史为主的新时期。其直接结果是,再一次叩启了中国文明起源的大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