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形式的承诺要不得
甘玮
//www.workercn.cn2016-08-02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分享到: | 更多 |
有一次笔者到农村调研,发现一些群众对公示栏上挂点帮扶该村的单位制定的“十项承诺”议论纷纷,“承诺大半年了,也没见解决几件”“估计又是挂着应付上级检查的,没啥真正的举措”……原来,大半年过去了,挂点单位承诺事项的办理情况很不理想,引起群众不满。
该单位承诺的事项都是关于饮水、出行、农田水利灌溉等群众急需解决的问题,这本来是利民的大好事。可就是因为一直没有兑现到位,让群众曲解了“十项承诺”的本意和初衷,误以为是挂点单位在搞“花拳绣腿”。
承诺,代表了一份责任和义务。而践诺,更是中国人一直推崇和秉承的做人原则,古人就以“一言九鼎”说明了践诺的重要性。
“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党员干部代表党和政府的形象,面对的是广大人民群众。想取信于民,就要信守承诺、一诺千金,做到“言必行,行必果”;反之,若只管许诺,践行起来却拖拖拉拉,不为民务实,承诺只为了走形式,那将会失信于民,有损党和政府形象。
承诺是基础,践诺才是关键。广大党员干部要秉承实事求是的原则,承诺事项需量力而行,要许得起更要落实得下。不做表面工作,不光喊口号,杜绝打折扣、摆样子、走过场的作秀,要有实实在在、立竿见影的举措,真正为民解难,这样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
编辑:周文
书法教育与文化传承 | 2014-01-09 |
“近而远之”要不得 | 2014-01-09 |
打好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战 | 2014-01-09 |
一次严肃的党内生活锻炼 | 2014-01-09 |
聚焦北京市法治政府建设的新进展新挑战 | 2014-01-09 |
思想政治工作一事一议:机关干部有无必要每... | 2014-01-09 |
排查安全生产隐患容不得半点形式主义 | 2014-01-09 |
坚持严以用权 有权不可任性 | 2014-01-09 |
做人要实:从实务实修身立业 | 2014-01-09 |
“日志式”管理让公务员“干好干坏不一样” | 2014-0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