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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全党要深刻领会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在各项工作中全面准确贯彻落实,必须“以全新的视野深化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其中正确认识人类社会发展规律是正确认识共产党执政规律和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基础。只有掌握了人类社会发展规律,才能更好地认识共产党执政规律和社会主义建设规律。
人类社会发展规律就是人们“自己的社会行动的规律”
人类社会的发展与自然界的发展的重要区别之一,就是自然界事物的变化是无意识的,自然界的发展规律就通过这些无意识的事物之间的相互作用形成、表现出来并得以实现;人类社会的发展则不同,人类的活动是有意识、有目的的,正是人类有意识、有目的的实践活动创造了人类社会的历史。人类通过实践活动创造了自己的历史,同时也就形成了人类社会历史的发展规律。从这个意义上说,人类社会发展规律也是作为历史主体的人的实践活动的产物,在作为历史主体的人的实践活动之外和之先,没有社会历史的创造主,也没有社会发展规律的创造主。这就是说,人类社会发展规律不是既成的、先定的,它就形成和存在于人类创造历史的实践活动之中。就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而言,正是人类从事的物质生产活动,创造了生产关系必须适合生产力性质的规律,并使这个规律在社会发展中现实地起作用;正是人类从事的经济活动和政治思想活动以及这两种活动的相互作用,形成了上层建筑必须适合经济基础发展要求的规律,并使这个规律在社会发展中现实地起作用;正是广大人民群众从事的改造自然的物质生产实践活动、改造社会关系的社会实践活动和科学实验的实践活动等,形成了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规律。就社会发展的特殊规律而言,例如,在阶级社会,正是先进阶级反对落后阶级、被剥削阶级反对剥削阶级的阶级斗争和社会革命或社会改革,推动社会形态的更替和历史的进步,形成了阶级斗争是阶级社会发展的直接动力的规律。就社会发展的个别规律而言,例如,资本主义必然灭亡、社会主义必然胜利的规律,既是资本主义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必然结果,也与无产阶级对自己的历史地位和历史使命的自我意识和觉悟、对改变自己处境和获得解放的迫切要求、对实现每个人都自由而全面发展的美好理想的热情向往,以及在此推动下积极从事的无产阶级的社会主义革命运动息息相关。人类创造了某个社会形态,也就同时形成了这个社会形态所固有的规律;人类消灭了这个社会形态,这个社会形态所固有的规律也就随之消失,而代之以新建立起来的社会形态所具有的规律。正是基于这种情况,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说:人类社会发展规律就是“人们自己的社会行动的规律”。
人类社会发展规律具有客观性
既然人的活动是有意识、有目的的,而且正是人的有意识、有目的的实践活动创造了自己的历史,形成了人类社会历史的发展规律,作为历史主体的人能使历史客体按照自己的目的发生改变,那么,为什么又说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是客观的、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呢?这是需要认真回答的一个重要理论问题。
首先,由于参加创造历史的有意识、有目的的活动的各个个人,在历史活动中互相作用、互相影响、互相制约,甚至互相干扰、互相妨碍、互相抵消,致使历史活动的最终结果与每个从事历史活动的个人的预期目的都不一致或不完全一致,而是出现了一个任何人都事先没有预料到的结果。这个结果是所有参加历史活动的人的相互作用所形成的“合力”造成的。如果各个人的意志、目的、力量比较一致,互相促进、互相补充、相得益彰,他们的目的实现的可能性就较大;反之,如果各个人的意志、目的、力量互相排斥、互相抵消、互相妨碍,他们的目的实现的可能性就较小,甚至完全不能实现。我们在设定自己活动的目的时,要考虑到各种意志、目的、力量的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相互制约,考虑到复杂的社会环境和人际关系,考虑到社会环境和人际关系的发展变化,不能既不考虑社会环境,也不考虑与他人的关系,一厢情愿地设定自己的目的。
其次,由于人的有意识、有目的的活动是受客观条件制约的,如果人的有意识、有目的的活动违背了客观条件的性质和实际情况,其活动的结果就不能达到预想的目的,甚至可能出现与预想的目的完全相反的结果。这种情况在人类改造自然和改造社会的活动中是经常出现的。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讲到,人类利用、改造自然,应该遵循自然界的发展规律,如果单凭自己的需要,无休止地向大自然索取资源,肆无忌惮地向自然界抛洒废料,违背自然界的发展规律,不仅达不到预想的目的,而且还必定会遭到自然界的惩罚。他指出:“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对我们进行报复。每一次胜利,起初确实取得了我们预想的结果,但是往后和再往后却发生完全不同的、出乎预料的影响,常常把最初的结果又消除了。”这就是说,人类对自然界的改造,往往是正效应在前,负效应在后。对社会的改造往往也是这样。所以我们在设定自己活动的目的时,要充分了解客观条件的情况,尽最大的努力使自己设定的目的符合客观条件,并且随着客观条件的变化及时调整自己的目的。
再次,由于人的有意识、有目的的活动不仅受客观条件的制约,而且受主观条件的制约,即受人的认识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制约。这些主观条件包括家庭状况、智商的高低、体质的强弱、受教育的程度、掌握知识的多少、实践能力的优劣、性格的好坏、意志是否坚强、为人处世是否得当等等。每个人的主观条件,都既有长处又有短处,十全十美的全能的个人是根本不存在的。由于上述这些主观条件的制约,使得个人确定的预期目的不可能完全正确,更不可能完全达到。所以我们在设定自己活动的目的时,要对自己的主观条件有清醒的认识,要尽最大的努力使设定的目的符合自己的主观条件,一旦发现设定的目的有不符合自己的主观条件的地方,要及时调整自己的目的,甚至改变自己的目的,决不能好高骛远,设定自己的主观条件根本无力达到的目的。在这方面我们过去是有沉痛教训的。
最后,人的有意识、有目的的活动,只能在一定程度上延长或缩短历史发展的进程,增加或减轻历史给人类带来的苦难,但不能使历史“跳过也不能用法令取消自然的发展阶段”。虽然有的国家和民族,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可能超越某个社会发展阶段或某一社会形态,但这是以其他民族和国家经历了这个社会形态为前提的。就全世界范围的整个人类历史来说,社会发展的任何一个阶段或任何一个形态都是不能超越的。所以马克思在《资本论》第1卷第一版序言中说:“我的观点是把经济的社会形态的发展理解为一种自然史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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