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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突出强调发挥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的重要引领作用,对保证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作出重要部署,明确把“规范司法行为”确立为司法工作的基本要求。最高检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对于全面提升检察工作法治化水平必将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检察机关领导班子是引领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核心,抓好专项整治工作、提升司法公信力,必须发挥其主体作用,切实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自觉将司法规范化建设融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大局思考谋划
依法治国,必须从严执法、公正司法。检察机关自身司法不规范,必然导致司法不公正,无法担当法律监督职责。规范司法行为,与依法治国大局息息相关,是着力点,也是落脚点。2014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到江苏视察指导工作时要求,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努力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江苏。这是习总书记着眼新的时代背景和全国发展大局,为江苏发展确立的新坐标、明确的新任务。江苏正在全面落实四中全会部署,积极构建全国法治建设先导区。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不仅要率先成为依法治国的践行者,更要成为依法治国的坚强保障者,这意味着各项检察工作都必须严格依法规范开展。检察机关领导班子应当明确自身肩负的重大责任,切实发挥好引领带动作用,把司法规范化建设主动融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大局中思考谋划,集中精力抓好专项整治工作,以零容忍的决心抓落实,以猛药祛疴的态度治“顽症”,以刮骨疗毒的勇气拔“烂根”,以源头治理的举措树新风,在司法规范化建设上打一场攻坚战,有效提升检察机关公正司法的能力和水平,与江苏“两个率先”的发展大局同频共振,力争使我省检察机关的司法规范化建设走在全国前列。
带头转变理念,打牢规范司法行为思想之基
理念是行动的先导,司法理念问题是影响规范司法的首要问题。一些地方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现代司法理念还没有真正树立,成为制约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思想顽疾。这就要求,检察机关领导班子应当积极推动落实修改后刑诉法、民诉法、行诉法的新要求,带头转变司法理念,加强对干警的现代司法理念教育,切实增强人权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时效意识和监督意识,打牢严格公正规范司法的思想基础。
要牢固树立惩治犯罪和保障人权并重理念。尊重和保障人权是宪法确立的基本原则,也是检察机关规范司法最基本的要求。检察机关领导班子要始终坚持客观公正立场,指导办案人员不偏不倚地侦查取证、审查案件,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让事实说话、以证据服人。推动强化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知情权、陈述权、辩论辩护权、申请权、申诉权的制度保障。
要牢固树立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并重理念。切实增强程序意识,改变“重实体、轻程序”的倾向,真正把程序公正作为规范司法的前提,及时发现和纠正规避管理、滥用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侵犯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等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要严格执行刑诉法关于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可以委托辩护人,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自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阅卷等各项规定,切实防止和纠正程序违法违规现象。
要牢固树立全面客观收集审查证据与坚决依法排除非法证据并重理念。推动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坚持全面客观收集审查证据,更加重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解和辩护人意见,全面收集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的证据。严格把握审查批捕、审查起诉案件证据认定标准,严防冤假错案,对于证据存在严重缺陷、重大疑点或瑕疵的案件,要坚决依法作出不批捕或不起诉决定,坚决防止“带病”批捕、“带病”起诉,绝不能一错到底。
带头查摆督促,大力整治司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
检察机关领导班子应当勇于正视问题,坚决克服和纠正在规范司法上走在前列、没有什么大问题等错误想法,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最高检的部署上来,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抓好专项整治工作,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
要突出重点、聚焦问题。围绕司法办案全过程和重点环节,突出查摆最高检部署查摆的司法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不廉洁问题,逐一对照排查,逐项研究解决。特别要严格执行最高检关于保障律师职业权利的规定,坚决纠正检察环节律师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等问题。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规范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处置工作的意见,纠正不清退、不处理或者以上缴国库再返还的方式自行使用等违法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的问题。
要稳扎稳打、统筹推进。检察机关应当高度重视,领导班子应切实发挥主体作用,真正把司法办案工作与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同研究、同部署,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见到实效。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意见逐项提出各个阶段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时限和具体措施,明确分管领导、分管部门的责任,建立销号制度,逐项处理,确保推进落实到位。
要动真碰硬、重拳整治。对不规范司法问题,迅速采取有力措施予以整改;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线索,依法快查快办;对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后仍然不收敛、不收手,依法依纪从严处理,不管涉及到谁,都绝不放过。要加大对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的纠错力度和曝光力度,选择因办案不规范、不文明、不公正、不廉洁而导致的涉检上访案件特别是冤错案件,认真剖析问题根源,广泛开展警示教育,深入进行整治。
依法推进检察改革,完善规范司法行为的体制机制
缺乏制约的权力必然被滥用,这是一条历史铁律。规范司法行为应当谋划治本之策,必须在深化检察改革、健全完善规范司法行为制度上下大力气。
进一步健全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严格落实对司法办案各环节全面、实时、动态监督管理的要求,着力加强对办案过程的节点监控、对法律文书统一监管、对律师统一接待,切实增强严格规范司法的刚性约束。
进一步健全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强化对办案数据的综合分析,掌握各条线办案态势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正面引导和风险防控,把考核评价工作建立在科学分析、日常管理的基础上。同时,全面清理以往的各类不合理的考核指标,取消批捕率、起诉率、有罪判决率、结案率等考核项目,坚决摒弃简单地以数字指标、比率控制线等排序评优的做法。
建立常态化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重点对捕后撤案和不起诉、撤回起诉、无罪判决、刑事赔偿等进行逐案分析,如发现实体性、程序性瑕疵和错误,及时组织整改。严格执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制定纠正检察机关办案人员违法行使职权的操作办法,并及时向社会公开追责情况。
着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阳光司法机制,主动接受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正;深入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加强检务公开平台建设,加快推进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升级改造和拓展应用,确保法律文书、案件程序性信息、重要案件信息及时准确规范地公开,使司法办案在公开、自信中赢得社会公信。
着眼司法办案一线,不断加强基层司法规范化建设
检察机关领导班子应当坚持把工作重心放在基层,把基层作为司法规范化建设的重点和基石,始终把提升能力和改进作风作为司法规范化建设的第一任务,坚持从源头抓起,为规范司法行为提供有力保障。
从严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围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这一主题,加强对事关全局和长远发展的基础性、制度性、保障性问题的研究论证,真正发挥领导核心作用。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管理监督机制,健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带头遵守纪律、回避、不干预具体案件的操作性制度。
从严管理检察队伍。坚持把警示教育与正风肃纪、解决问题与完善制度结合起来,严格落实“两个责任”,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干警,确保检察机关风清气正。
进一步提高基层检察院的执行力,切实把党中央的要求和最高检的部署落到实处。要通过领导干部对口联系、业务部门对口指导、蹲点调研、述职述廉、专项巡视等工作,推进规范司法行为与基层建设的深度融合。基层院检察长是抓好司法办案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精力抓好规范司法办案;分管院领导更要抓细抓实,切实加强对案件质量的审核把关,确保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检验。(作者为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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