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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反腐败斗争正节节胜利,一批“老虎”“苍蝇”现出原形,受到正义的审判,体现了我党对腐败分子的零容忍。
同时,我们也看到,在“打虎拍蝇”持续推进、对腐败问题零容忍的时代背景下,胡作非为、飞扬跋扈的官员少了,但碌碌无为、混沌度日的官员仍未绝迹。正如省委书记王儒林在全省学习讨论落实活动总结暨“六权治本”推进会上指出的那样:“一些地方和部门的领导干部不愿担当、执行不力等为官不为的‘软腐败’问题还比较严重,有的干部适应新常态的准备不足,缺乏信心和办法,等等。”
何为“软腐败”?相对于“硬腐败”而言,“软腐败”为“非罪”腐败,其虽尚未逾越法律红线、不能依法论罪。但“千里之穴溃于蚁穴”,与贪污受贿等腐败行径相比,在其位不谋其政、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如此不谋公事、不敢担当、执行不力的“为官不为”问题的危害性同样不容小觑。
无论是基层工作人员,还是主政一方的官员,都代表着党和政府的形象,若是一味地以混一口饭吃、图一时逍遥为工作原动力,势必置群众需求于不顾、群众呼声于不闻,工作就会懒、散、乱,也就谈不上为民、务实、清廉。“为官不为”直接损害的不仅是党和政府的形象、人民的利益,更会丧失群众的信任乃至动摇执政之根基。
“软腐败”实质上是一种惯性腐败,它对社会风气的败坏是无疑的,在很大程度上构成了腐败行为泛滥的社会基础。有这样一个实验:把一只青蛙放在煮沸的大锅里,青蛙就如触电般地立即蹿了出去脱离险境;若把它放到一个装满凉水的大锅里,用小火慢慢加热,情况就完全不同了:青蛙先是悠闲地在水里游动,等它感觉到温度的变化时,却已经再也跳不起来了。这个实验,同样也真切地反映了个别领导干部由“软腐败”到“硬腐败”的渐变过程。
毋庸置疑,没有天生的贪官,任何事物都有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近年来揭露的很多贪官的贪腐历程,往往是从一点一滴的小贪开始的。更重要的是,当一个社会原本正常的行事规则变成必须要靠人情来维系和润滑的时候,社会将丧失公平和公正的重要底线。
“软腐败”产生的根源,一方面是一些干部私心作祟。高压的反腐氛围,让一些干部滋生了怕出事的心理,宁可少走一步、原地踏步,也不干事。另一方面是制度不完善、管理有漏洞、缺乏问责追究,忽视干部“细枝末节”,致使“无过即为功”的意识滋生蔓延。
在深入推进“四个全面”的战略部署下,重拳整治“为官不为”正是全面推进从严治吏的一剂良方。其一,要明确细化“为官不为”的具体范畴,包括精神状态不佳、服务意识不强、效能不高、工作作风漂浮不实、监管不力、约束不严等,确保有的放矢地推进整治工作;其二,要配套制定严格的奖罚举措,对于触碰“为官不为”红线者要严惩不贷,而对于工作认真敬业者也要大力表彰;其三,要进一步畅通监督渠道,通过电话、网络等形式,让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到反腐之战中,参与到监督工作中来,让“为官不为”无所遁形。
而且,执行起来要铁面无私,不搞“下不为例”,不搞什么“原则上”的提法,因为“原则上”往往会让原则走样。无论什么人,只要触犯了制度,绝不“看人下菜”,不照顾“背景”,从严整治,绝不手软。这样,才能避免执行中的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才能使全体干部从被动不敢“软腐败”到主动不做“软腐败”的事,提振干部队伍的精神状态,不让“软腐败”行为冲刷公信力,用自己勤勤恳恳为人民服务的行为,重塑新形象,再创新业绩,努力勤政为民,廉洁从政。
根治“软腐败”需重典,也少不了“灵魂深处的革命”。得在思想和行为两个方面拧紧发条,尤其对那些手上掌握公权力和公共资源的人和部门,不仅需要扎紧制度的笼子,而且要拉紧思想的缰绳,提高认识,做到自省、自警,防微杜渐,不可因“软腐”之穴,溃廉政之堤。针对防不胜防的“软腐败”,仅靠一时的急风暴雨是不行的,需要触及灵魂的观念革命,需要长效的制度坚守。此外,应该加大舆论监督的力度和广度,让一切腐败,包括软腐败,在阳光下无处藏身。
当前,全面深化改革正在有序推进。没有不折不扣的落实,再美好的顶层设计也只是海市蜃楼,再详尽的路线图也终是口上之惠。因此,必须要向为官不为“开炮”,对尸位素餐、为官不为的懒政分子要敢于揭他们的丑,亮他们的短,断他们的路,让庸官受到应有的制裁,鞭策他们自觉地履行好职责,尽好自己的义务,把工作干好,把形象树好,杜绝“为官不为”,自觉“为官有为”,乃至“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干出成绩,干出水平,干出民心。如果仍有人不“为官不为”,贻误改革发展时机,那就不妨像治理“硬腐败”一样,治理这种“软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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