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为官不为”亮剑
刘国平
//www.workercn.cn2015-06-04来源:广西日报分享到: | 更多 |
“为官不为”是不正之风,从本质上讲,是渎职和腐败。这种歪风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败坏了干部队伍形象,破坏了党群关系,影响了发展改革大计。对其危害性应引起高度警惕,勇于“亮剑”。
一是明确“为官不为”行为。目标明确方能对症下药,药到病除。要对“为官不为”现象进行系统梳理,明确界定哪些行为属于“为官不为”行为,让干部心中有数,了然于胸。
二是“管、监、惩”并举。“管”就是要管好治好干部,把从严管理干部贯彻落实到干部队伍建设全过程。把好选人用人关,真正让德才兼备者上;抓好干部队伍的理想信念、宗旨意识、责任担当、廉政意识教育,提高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增强责任使命感,树立正确政绩观,提高干事创业能力。完善政绩考核评价机制,厘清“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对造成权力浪费和不履行责任的作出实事求是的评价,把考核结果与职务升降挂钩,让安于现状者让位,让碌碌无为者下课,让善为能为者上任。“监”就是强化监督机制。既要充分发挥组织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作用,也要加强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畅通监督渠道,形成有效监督网络,共同督促干部认真履职。“惩”就是惩治“为官不为”不留情面,该约谈的约谈,该曝光的曝光,该处分的处分,该撤职的撤职,该法办的法办。
三是树立宣传好干部典型。向“为官不为”亮剑,目的不是为了惩治,而是为了更好地发挥教育警示作用。在建设一支政治坚定、勇于创新、敢于担当、干事创业的干部队伍中,注重多形式树立和宣传好干部典型,通过对照好干部身上的优秀品格,使“为官不为”者无地自容,进而自觉荡涤自身“污垢”,净化心灵,升华人格,务实创业。
编辑: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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