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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3日,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会议在辽宁大连召开。会前,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要求政法综治战线主动适应新形势,增强风险意识,推动公共安全工作精细化、信息化、法治化,不断提高维护公共安全能力水平,有效防范、化解、管控各类风险,努力建设平安中国。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中央综治委主任孟建柱在会上作重要讲话,就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提高维护公共安全能力水平作出全面部署。
各级检察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投身平安中国建设,坚决维护公共安全。
当前,公共安全事件易发多发,维护公共安全任务繁重。各级检察机关必须清醒认识维护公共安全面临的新问题新情况,进一步增强建设平安中国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各有关部门特别是包括检察机关在内的各级政法机关,坚持以人民群众对平安的需求为导向,坚持以法治为引领,把平安建设放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谋划,着力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全国严重暴力犯罪案件持续下降,人民群众安全感稳步提升。与此同时,我国面临的风险因素也日益突出,公共安全问题复杂性加剧,新隐患增多,传统安全威胁和非传统安全威胁相互作用,网下问题和网上问题相互交织,公共安全风险防控难度加大。各级检察机关要立足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主动适应维护公共安全的新形势,努力在深化平安建设中有更大的作为。
在各类公共安全风险易发多发的情况下,各级检察机关必须强化风险意识,进一步找准工作着力点,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坚决维护公共安全,有效防范各类风险。要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出发,依法坚决打击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犯罪,维护群众利益,保障社会稳定,有效防范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的各类风险。要从促进和规范新业态健康发展出发,依法办理网络约租车、电子商务以及寄递物流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制假售假、网络传销、运送枪支毒品等刑事案件,有效防范新业态中的各类风险。要从确保社会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出发,依法慎重办理流动人员犯罪案件,严厉打击严重危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犯罪,并结合办案提出检察建议,有效防范社会流动性加剧带来的风险。从维护网络社会安全出发,加大对利用网络进行诈骗、造谣传谣、贩枪贩毒等犯罪打击力度,积极参与网络空间依法治理,有效防范网络社会带来的风险。要从防止引发社会事件出发,依法介入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调查以及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坚决查办和积极预防相关职务犯罪,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和自然灾害带来的风险。
维护公共安全,是平安中国建设的基础工程,是人民群众的基本期盼。各级检察机关要牢固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勇于担当,积极作为,结合司法办案有效防范各类风险聚积扩散,促进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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