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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是新的历史时期国情农情决定的。适应新形势,应对新变化,化解新难题,简单地采取“见子打子”“见招拆招”的方式已难以奏效,必须树立系统性思维,统筹协调,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必须牢牢把握改革的大方向和重大方针对策,不能偏离跑道,更不能犯颠覆性错误
中办国办近日发布的《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顺应当前持续向好的“三农”形势,为正在不断向纵深推进的农村改革进一步指明方向、明确重点、提出路径,有着鲜明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对于全面系统深入推进农村改革、最大限度地释放农村改革的综合效应具有重大意义。
农村改革已经持续走过30多年。30多年来,我国农村改革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实行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第二阶段,农村税费改革,逐步减免、取消农业税费,多予少取放活。第三阶段,改革城乡分割的二元体制,逐步建立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从这一历程可以看出,我国农村改革已经从过去的单兵突进、轻骑兵式突围为主,发展到目前的系统推进、全面深化阶段。
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是新的历史时期国情农情决定的。在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背景下,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正快速推进,农业、农村和农民面临不少新情况、新问题与新挑战。农村分工分业深化,分散的经营方式难以适应现代农业发展;农村资产资源不活,以农村土地制度为核心的农村集体资产产权改革迫在眉睫;农户分层分化加快,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治理刻不容缓。适应新形势,应对新变化,化解新难题,简单地采取“见子打子”“见招拆招”的方式已难以奏效,必须树立系统性思维,统筹协调,全面深化农村改革。
全面深化农村改革,首先要明确改革的目标任务与基本原则。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即使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农民仍然是一个庞大的群体,因此,农村改革必须把长远发展与阶段性目标结合起来。当前要紧紧围绕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一现实目标,在坚持农村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前提下,深化农村各类所有制经济改革创新,把实现农业、农村、农民的“强、美、富”作为深化农村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全面深化农村改革,要紧紧抓住改革的“牛鼻子”和关键领域重点聚焦。农村改革涉及方方面面,但不同历史时期与发展阶段有不同的主要矛盾、关键点和关节点。现阶段,以农村土地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构建以解决“谁来种地”和“地怎样种”为主要内容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以及健全以财政、金融、价格三大政策为主要内容的农业支持保护体系等,是农村改革的核心抓手。抓住这几大关键问题,就找到了解决“三农”问题的现实通道与长远方向。
需要注意的是,在农村重点领域的改革中,必须牢牢把握改革的大方向和重大方针对策,不能偏离跑道,更不能犯颠覆性错误。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首先要坚持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的“三权分置、稳定放活”原则,确保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要注意既要解决农业问题,又要解决农民问题,不能顾此失彼。健全农业支持保护体系,重要的是在完善和创设政策上下功夫,做到财政政策、金融政策、价格政策多个轮子一起转。
全面深化农村改革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同时农村改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利益关系错综复杂。加快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既要全社会解放思想、共同努力,更要各负其责、狠抓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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