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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办国办日前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作为建设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制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对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提升国家治理能力,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依法治国,重在依法治权。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权力只有公开运行,才能防止被滥用。当前在权力运行和行使方面还存在不少突出问题。例如有的领导干部权力观扭曲,搞特殊化;有的把权力变成牟取个人或少数人私利的工具,搞权钱交易;有的权力过分集中,随意性很大……保证权力正确行使,必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使权力运行守边界、有约束、受监督。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并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2014年3月,经过“三下三上”反复甄别核实并广泛征求意见,国务院60个部门正在实施的1235项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全部向社会公开。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指出,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应该看到,目前我国的政务公开工作已经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与人民群众的期待和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相比,仍有差距。比如,一些政府工作人员对于政务公开的理念认识不到位,制度规范不完善,工作力度不够强,不善于与群众和媒体交流、公开实效不理想等。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要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要依法依规明确政务公开内容、标准、方式,加快制定并公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广大党员干部要养成在“放大镜、聚光灯”下行使权力的习惯,杜绝“暗箱操作”、公器私用,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要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这些公开内容,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具有很强的针对性。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还要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当前,网络深刻改变了舆论格局和政府行政环境,在一些热点事件尤其是负面信息面前,有的领导干部动辄采取封堵、躲避质疑、推卸责任等方式,不但使自身工作被动,也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客观上给各类网络谣言提供了滋生条件。做好政务公开工作,要坚持改革创新,注重公开实效,让老百姓看得懂、听得懂、能监督、好参与。推行“互联网+政务”,积极探索公众参与新模式,提高政府公共政策制定、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的响应速度。
按照《意见》设定的工作目标,到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总体迈上新台阶。需要注意的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我们既要常抓不懈,也要稳步推进。对经过实践检验确属比较成熟的做法和经验,要在总结完善的基础上及时转化为规章制度;条件不成熟的,仍需强化基础工作,避免欲速则不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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