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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权力清单管住“有形之手”
//www.workercn.cn2014-03-25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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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江

  日前,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会见中外记者并答记者问时指出,“今年要继续推进简政放权,而且要加快推进‘权力清单’公布,界定权力的边界,防止滥用权力”。向公众晒权,让权力界限清晰、运行透明,接受社会监督,不禁令人拍手叫好。  

  公布权力清单,就是要把各级政府和部门所掌握的各项公共权力进行全面统计,并将权力列表清单公之于众,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让权力运行更加规范,更加公开透明。长期以来,由于政府行政权力不透明,公众往往搞不清楚政府职能部门的权力界限,弄不明白每项权力的运作程序。久而久之,群众便对权力行使的公正性心存疑虑。建立“权力清单”制度,晒出“权力家底”,揭开权力面纱,打开权力封闭运行的“黑箱”,将权力的行使过程公之于众,让权力事项一目了然,公众对权力边界不再“云里雾里”,无疑有助于化解群众心头的疑惑,也有利于消除权力运行中的暗箱操作、权力寻租和灰色地带。然而,并非简单公布权力清单就能约束住权力,要真正管住权力“有形之手”,做到按“单”用权,还须在提高执行力上下功夫。  

  管住权力“有形之手”,必须不打折扣公布权力清单。长期以来,有些部门、单位害怕“晒权”,不愿放权,“管家”思想根深蒂固,导致滥用权力现象时有发生。因此,公布权力清单要严防打折扣、敷衍应付走形式。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权力清单关键就在“清单”二字,让群众清楚政府有哪些权力、应该怎么用,权力应该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只有把权力事项、规模,运行的程序、环节、过程、责任统统公布出来,放到阳光下,置于群众的视线里,让政府行使每一项权力的依据、流程和时限为公众一目了然,才能有效防止因信息不对称而造成权力异化,让清单之外的权力在阳光下无处藏匿。事实证明,实行权力清单制度,有利于维护人民的民主权利,使群众能够有效地监督公职人员行为。同时,也能使政府体系上下层级、各级政府之间事权划分泾渭分明,让政府掌握的公共资源和公共权力更加透明化,有利于强化政府的内部监督,既能从源头上斩断审批过程中的种种利益链条,简化政务流程、减少寻租机会,也能在实践中加强社会监督、促进良性互动、提升办事效能。不管是对庸懒散,还是对权钱交易,权力清单都是铲除腐败的釜底抽薪之策。  

  管住权力“有形之手”,政府必须要勇于自我革命。李克强总理指出,简政放权会触动利益、会动“奶酪”,你放权,有些人的权就少了。但是为了释放改革红利,尤其是让广大人民受惠,我们义无反顾。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就是要破除旧有的部门和个人利益,进行自我削权、限权,做到按“单”用权。权力清单要真正实至名归,务必要做到不搞变通、不打折扣、不推诿、不等待,切实将“清单”列出来的每项行政权力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个服务窗口,让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舒心,真正让群众受益得实惠。 

  管住“有形之手”,必须强化监督。“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简政放权、缩短“审批长征图”,让权力严格按公开“时间表”、“路线图”运行,防止好的制度束之高阁成为“纸老虎”、“稻草人”,必须强化纪检监察机关及群众的监督,尊重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让权力行使置于阳光下,让监督全覆盖,不留盲区和死角,使“变相审批”、“隐性审批”等潜规则失去存活空间,以监督铁拳来挤压权力的弹性,让其无法“变通”行使清单之外的权力,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  

  管住“有形之手”,必须严格问责。有权必有责,权责相匹配。权力清单不仅是一份权力,更是一份责任清单。行政权力的行使,应当授之有据、行之有规、错之有责。权力清单一经公布就具有刚性约束力,为确保权力与责任对等,必须对无视清单,“边减边增”、“明放暗管”等违规行为施以严格问责。只有对打折扣、搞变通、玩规避、做选择等行为严惩,让其付出代价,心有所畏,才能有效防止行政权力肆意膨胀、为所欲为;只有限定好权力边界,把权力关进制度之笼,以制度刚性管住“有形之手”,让其规规矩矩按“单”用权,为民用权,权力才不会滥用,群众权利才能得到尊重和保障。  

  (作者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市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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