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惩腐的震慑力
顾东篱
//www.workercn.cn2016-03-02来源:解放军报分享到: | 更多 |
习主席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我们着力解决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使不敢腐的震慑作用充分发挥,不能腐、不想腐的效应初步显现,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
“使不敢腐的震慑作用充分发挥”,既是相对紧迫的近期任务,关系到反腐的实效性、权威性,又是艰巨持久的系统工程,关系到反腐的长效性、公信力。习主席重要论述体现了党中央对反腐工作的重要观点和思路,为新形势下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提供了遵循。
方向已经明确,关键在于落实。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打出反腐“组合拳”,使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彰显出强大震慑力。但在肯定成绩的同时,还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不敢腐”震慑力的充分彰显,不仅在于铁腕重拳惩腐,还在于加强反腐败立法,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营造“不敢腐”的社会氛围。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反腐败的核心是制约和监督权力,用立法约束权力,才能使权力正确规范运行,在法律、规矩框架下查处腐败,才能使反腐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因此,对腐败形成震慑,不仅要加强反腐倡廉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让国家法律制度刚性运行,还要使党纪与国法有效衔接、优势互补、相辅相成,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让依纪治腐与依法治腐在标准上、程序上更加契合,让“不敢腐”的法纪震慑在追责问责常态下进一步强化。
当然,防患于未然比亡羊补牢更重要。在不断加大查处腐败力度、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的同时,还必须在源头治理上下功夫。这就是要以警示教育为着力点,不断加大腐败案件的通报曝光力度,用好“反面教材”敲响廉政警钟,充分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信号,使党员干部形成“不敢腐”的自觉。
编辑: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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