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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段时期以来,一些政府机构效率低下,工作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一直为人所诟病。围绕如何提高政府机构办事效率,各界多有讨论,比如有人认为政府机构效率低下是人的问题,因为公务员个人不需要为效率负责,也没有人盯着他们并对他们的失职行为进行问责,所以应加强对公务员队伍的监督,强化问责制度。这个观点颇有价值。
强化问责当属必要,问题是如何问责?责任怎么划分?如果不厘清这些问题,对于提高基层公务员队伍办事效率不会有太多帮助,效果也不一定好,只是多了一群“背锅侠”罢了。在权力决定话语权的公共管理体系中,很多需要勇担责任的改革都是自下而上的,基层干部人人都是首问责任岗。
不可否认,基层岗位上确实有一些干部遇事互相推诿扯皮,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情况,在局地还非常严重。但是,有些情况下,基层干部是有心办事却身不由己。比如最近曝出的“商标局连续7个月停发商标注册证”的事情,商标局的一线办事人员不可能也没有能力推诿扯皮这么长时间,显然不会是他们的责任,但真到必须有人出来担责的时候,该谁来担责?
在提高政府机构工作效率上,基层公务员直接面对群众,是和群众接触的第一线,工作重要、责任重大,基层干部的工作质量好坏、工作效率高低直接决定了群众对党委和政府的看法。但政府机构是一个较大系统,如果是涉及多层级、多部门的事情,就不仅仅是基层干部能够决定的,提高效率就需要各层级、各部门的上下联动、共同协作。作为一名基层公务员,能做到的只是尽量提高自己的办事效率。
我们或许会遇到这样的情况,比如按要求向上级机关报送了材料,一星期之后,当我们已经把这件事忘在脑后时,突然接到上级的电话:“小周,你的材料还缺了XX内容,请马上补给我”“小周,你这个地方没做对……什么,我没说要求?”至于需要层层审批的事项,等上三两个月亦不少见。在权力决定话语权的管理体系中,下级没有理由向上级作任何要求,更无法对上级工作效率给予任何指责。但是,当公众将效率低下的标签贴在你身上的时候,当问责的结果落在你身上的时候,你难免会感到委屈。
因此,公务员问责制度确是解决政府机构效率低下的一剂良药,但必须坚持“谁的责任谁承担”的原则。如果厘责不清,上级的卸责压力和公众的问责压力往往会让基层干部被上下挤压得气喘吁吁、无所适从,这极易让基层干部成为“夹心饼干”,久之也不利于基层干部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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