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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深入整治用人不正之风至关重要。各级党组织要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深化“三超两乱”、违反干部任用标准和程序、跑官要官和说情打招呼、干部档案造假、“裸官”等选人用人突出问题系列专项整治,以整治成效促进换届风清气正。
要抓住用人主体,推进用人责任落实。要严格落实各级党组织在选人用人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和党委(党组)书记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遵守用人纪律,审慎用权,科学用人。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和遵守各项监督制度,自觉履行用人职责,规范用人行为,接受用人监督。
要深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整治氛围。要强化各级党员干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理念,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宗旨意识,消除跑官要官的思想根源。要开展正面激励教育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让广大党员干部主动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限,切实树起“警示牌”。要进行常态化宣传,形成全社会共同抵制“跑官要官、说情打招呼、拉票贿选”的良好氛围。
要坚持标准程序,树立正确用人导向。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原则、标准、条件、资格、程序和纪律选人用人,注重选拔政治强、懂专业、善治理、敢担当、作风正的优秀干部。要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着力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制度体系,建立领导干部个人署名推荐干部制度,建立跑官要官、说情打招呼记录在案制度,坚决抵制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要从严查核惩处,形成高压整治态势。
要以最坚决的态度排查举报线索,对违规用人问题实行“零容忍”,坚持露头就打,让干部群众看到整治效果。要加大对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和违规违纪问题的通报力度,查实一起、通报一起,强化震慑作用。要加强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真正做到有章必依、执纪必严、违规必究。
为政之要,在于用人;用人之要,重在导向。深入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是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营造风清气正换届环境的重要举措。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在换届工作中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精心组织,抓实举措,推动整治工作扎实开展,努力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李源潮:以最坚决的态度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 | 2009-05-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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