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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是我们党对经济社会发展规律探索的最新成果,反映了时代发展的新特征和新要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始终紧跟时代发展步伐,在国家制度体系框架内不断自我完善和发展。要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就必须把五大发展理念贯穿履职实践,统筹谋划和推进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各项工作,进一步把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独特优势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成效。
创新工作方法,理顺人大与党委、“一府两院”等工作关系
要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放在首要位置。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是人大工作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为党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国家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创造条件,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要通过人大的依法履职,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决策部署在国家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
要正确处理监督与支持的关系。人大与“一府两院”都在党的领导下依法履行职责,具有完全一致的根本目标,要通过监督体现对“一府两院”工作的支持,共同贯彻落实党委决策部署。既要坚持从人民根本利益出发,理直气壮、敢于监督,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又要讲究监督方式方法,对“一府两院”工作多理解、多支持,切实做到寓支持于监督之中,促进“一府两院”更好地改进工作,形成推动党委决策部署落实的强大合力。
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人大工作整体水平
在立法工作方面,要努力探索提高立法质量,健全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深化立法项目公开征求意见和逐项论证评估制度,健全立法机关和社会公众沟通机制、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机制,使立法的各个环节都程序化和制度化,切实发挥人大在地方立法中的主导作用。
在监督工作方面,要努力探索改进监督工作方式方法,完善信息畅通、立体监督、民主审议和民主测评、监督公开、工作保障等机制,增强监督工作的透明度,突出对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贯彻落实的监督,突出对宪法法律有效实施的监督,不断提升人大监督实效。
在重大事项决定工作方面,要努力探索建立健全各级政府重大事项决策向本级人大报告制度,建立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年度清单制度,督促政府及时向人大报告重大工程立项、政府重大投资等情况,切实推进民主决策、科学决策。
在任免工作方面,要努力探索建立健全党委讨论的重要人事任免事项听取常委会党组和组成人员意见制度,完善被任命人员就职发言、任职承诺和宪法宣誓制度,更好地尊重和保障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知情权、表达权和选举权。
在代表工作方面,要努力探索加强常委会同代表、代表同群众的联系,加快推进代表联络机构和网络平台建设,同时加强代表履职监督,支持和保障代表更好地发挥主体作用,始终代表人民履职尽责。
努力解决监督工作的柔性倾向,提高精准度和实效性
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但目前人大监督的力度和效果与宪法法律的规定、形势发展的需要以及人民群众的愿望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尤其是柔性倾向比较突出,难以有效解决一些深层次的实质性问题。
要创新监督方法,注重精准监督。准确确定议题,围绕党委工作大局和事关本地区长远发展的重大问题,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如科技、教育、文化等领域创新发展问题,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等绿色发展问题,增加社会公共服务供给、扶贫开发等民生共享发展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
要完善制约手段,注重刚性监督。通过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报告、执法检查、工作评议、满意度测评、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手段,增强监督刚性、提高监督实效、体现监督权威。加强对人大选举和任命干部的监督,对有失职行为的,要敢于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质询,必要时启动特定问题调查,直至撤职或罢免。加强预决算审查监督,建立预算决议办理落实机制,健全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机制。加强对行政审批权的监督,对不合法或不适当的予以改变或撤销。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监督,特别是针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情况的落实,可以建立汇报、问责制度,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
做好人大基层基础工作,推动全面依法治国
做好换届工作,把好代表入口关。深刻汲取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的沉痛教训,既要认真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严格代表基本条件和结构要求,把好代表“入口关”、选举“组织关”和全过程“监督关”,又要结合本地实际,创新工作方法,使代表总体结构更加合理,个体综合素质更加完备。同时,健全代表立法建议提出采纳反馈机制,组织代表参加立法工作;支持保障代表参加常委会组织的调研、视察、执法检查,列席常委会会议参与审议;重大事项决定要广泛征求代表意见,确保能够反映人民意愿、体现人民意志。
提高会议质量,确保决议决定效果。常委会会议的审议质量直接影响到常委会的决策水平和权威。做好会前准备,深入调研审议议题并要求有关部门提前报送材料;科学确定审议议题,围绕党委中心工作确定审议重点;建立健全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考核通报制度,对出席会议情况、审议发言次数等书面公布;完善政府负责人列席分组审议制度,完善审议意见的督促和落实制度,将“一府两院”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或执行情况向本级人代会通报并向社会公布。
夯实基层基础,加强县乡人大建设。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有关文件精神,切实解决当前县乡人大存在的突出问题。围绕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积极推进人大法定职权的有效行使;围绕充分发挥基层人大代表主体作用,健全代表工作机制;围绕进一步完善基层人大履职机制,切实加强县乡人大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建设,促进县乡人大工作更加规范、更具活力、更有成效。(作者单位: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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